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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4日—10月11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www.sdsgwy.com)。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及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三個環節。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3.資格初審。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3日。因時間緊迫,本次招考網上資格初審只對報考者上傳照片質量進行審查,不對報考者報考信息及資格條件等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待面試入闈前的資格復審時一并進行審查。考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選擇自己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審慎、酌情填報。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按提示重新上傳照片。考生通過了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
(二)網上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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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持上述有效證明證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10年10月8日—10月14日的工作日內到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遂寧市河東新區環島商務中心5號樓3樓5311號房間)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含減免確認成功的),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0年11月1日—11月5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考林業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加試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申論
滿分100分。
2. 筆試時間:2010年11月6日。筆試各科成績于2010年12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義的,可于2010年12月15日—12月1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0年12月23日公布。
3.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遂寧人事人才網” (www.snrsrc.com)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不加試專業科目的職位,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
加試專業科目的,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
4.筆試加分政策
(1)在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人員,在報考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重災縣(市、區)指:汶川縣、北川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元壩區、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39個縣(市、區)。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0年11月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遂寧市河東新區環島商務中心7號樓3樓7306號房間)。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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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接到通知后,應攜帶《2010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部門、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面試于2011年1月15日—17日。面試具體事項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公告。
(三)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林業公安局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體能測試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試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體檢及考察
面試后,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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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經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遂寧人事人才網” (www.snrsrc.com)(www.sdsgwy.com)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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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省內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三年內取消準予其再報考公務員的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二年。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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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2010年遂寧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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