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各地市招錄公務員
報名入口
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級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不含學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后再進入學校就讀的高校畢業生,其入校前的基層工作時間可計算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其中“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2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止報名時,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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