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四川省南江縣2010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校教師的公告
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在信息公告15天后開始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20日至年9月30日18:00(節假日不報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827—8225533)。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籍檔案原件和復印件一套(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底1寸免冠近照4張,到報名地點領取填寫《求職登記表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者逾期不予受理。
為滿足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的師資需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經市人事局批準,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農村中小學教師。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的農村特崗教師及符合條件的社會其它人員招聘初中、小學教師50名,其中:初中語文、數學、英語各3名,初中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教師各2名,中學音樂、美術、體育各2名;小學教師25名(具體聘用學校見附表)。
二、招聘原則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三、招聘范圍對象及資格條件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考者的專業和學歷均以本人報考時提供的最高學歷為準。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我縣聘用已滿2年的農村中小學特崗教師均可報名應聘。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男女不限。
4、其它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以及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報考人員必須服從分配,聘用后三年內不得申請流動(含借調)。
(二)崗位要求
1、報考初中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中等師范及以上學歷或非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正式居民身份證為準。
3、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聘用后一年試用期滿轉正前,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轉正,就地解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在信息公告15天后開始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9月20日至年9月30日18:00(節假日不報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827—8225533)。
3、報名手續: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籍檔案原件和復印件一套(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底1寸免冠近照4張,到報名地點領取填寫《求職登記表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者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和縣人事局負責。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2010年10月13日至15日17:30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五)繳費標準
收費標準: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規定的標準。
(六)崗位及人員調整
按照川人發〔2006〕9號文件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原則上不得低于3:1,若初中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學科,相應調整到小學教師招聘計劃。同時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教育網向社會公布。
五、考試
(一)考試組織。本次公開招聘在縣委、縣政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縣人事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人大、政協派員監督,縣人事局負責指導,實行全程封閉式管理。
(二)考試方式。本次公開招聘中學音樂、美術、體育教師為A類,其余職位為B類,A類面試,B類不面試,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科目考試內容參考《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
命題人員和面試評委按相關規定于指定時間內在南江縣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筆試面試專家庫候選人中隨機抽取。
出題、制卷、閱卷均嚴格按省、市縣有關規定進行,實行全程封閉式管理。
(三)考試時間、地點:
公共基礎知識:2010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專業基礎知識:2010年10月16日下午3:00至5:00
考試地點:詳見考生《準考證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和川組通〔2007〕37號等文件精神,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或優秀)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考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遞交報名處審查。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相關材料復印件在報名地點留存。
(五)筆試成績公布。筆試工作結束次日,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成績(含筆試、面試、政策性加分及總成績等),請報考者直接在網上查詢。公示期為2天,在成績公示期內,接受考生查分申請,過期不受理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辦法進行,在原考試閱卷監督人員的監督下集中查分。
(六)面試。報考音、體、美教師的考生,增加面試科目,按招聘計劃數1:2確定面試人數,按筆試成績總和(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主要測試考生對相應學科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運用,面試結束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成績計算
A類: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
B類: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計劃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按《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縣人事局、教育局負責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并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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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由招聘單位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生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五)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七、政審
政審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事局、考生戶口所在地政府及公安派出機構負責共同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審查核實。對政審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公示
經考核審查合格的人員確認為擬聘用人員,在南江縣人事人才網公示7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生自動棄權或政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依次遞補。
九、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縣教育局組織考生,分專業按其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所指定學校由考生自愿選擇聘用學校,一經選定不得更改。報請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后,由縣人才中心介紹應聘者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編制、工資及人事代理等手續。
應聘者在接到通知10天內未報到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事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十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區號0827)
(一)資格審查、政策咨詢電話:
縣人事局:8227499縣教育局:8225533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8222262縣人事局:8222534
本公告由南江縣人事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0教師學科需求計劃及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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