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2010年8月6日至8月12日9:00-17:00(星期六和星期天照常報名)
(二)報名地點
安縣人才服務中心(縣政府行政大樓五樓),聯系電話:4336118 13689677566 13568278967。
(三)報名手續
報名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同底免冠近照3張。代報者須持上述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如系2010年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期間還未辦理畢業證可憑學校證明報名,但畢業證必須在2010年8月31日前交人才服務中心補驗,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并提交《安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學歷、專業及條件,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考生所提供的各種信息、材料、證件、證明、介紹信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本人承擔http://www.sdsgwy.com。
3、須自愿在安縣工作5年以上方可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0年8月16日至8月17日9:00-17:00,在安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縣政府行政辦公大樓五樓)
為改善和優化我縣相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推進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加快災后重建步伐。經研究決定,按照《安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一、招聘的原則、標準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的范圍及對象
非在職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品行端正。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及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5、年齡在18-28周歲之間(1982年8月7日-1992年8月6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應聘可放寬到30周歲(1980年8月7日至1992年8月6日期間出生);司法局公證處崗位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75年8月7日至1992年8月6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及其它規定的。
四、招聘的崗位、招聘的人數和報考條件
招聘的崗位、招聘的人數和招聘專業及條件見附件1。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0年8月6日至8月12日9:00-17:00(星期六和星期天照常報名)
(二)報名地點
安縣人才服務中心(縣政府行政大樓五樓),聯系電話:4336118 13689677566 13568278967。
(三)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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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明、同底免冠近照3張。代報者須持上述有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證。如系2010年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期間還未辦理畢業證可憑學校證明報名,但畢業證必須在2010年8月31日前交人才服務中心補驗,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并提交《安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學歷、專業及條件,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http://www.sdsgwy.com
2、報名時考生所提供的各種信息、材料、證件、證明、介紹信必須真實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3、須自愿在安縣工作5年以上方可報名。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0年8月16日至8月17日9:00-17:00,在安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縣政府行政辦公大樓五樓http://www.sdsgwy.com)
六、資格審查及開考比例
(一)資格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調減招聘計劃,個別緊缺特殊崗位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的開考比例可調整為1:2。
七、考試
(一)筆試時間
2010年8月18日上午。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二)筆試科目及內容,筆試考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
1、教育系統教師、衛生系統和計生系統醫技招聘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2、其它招聘崗位的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三)面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責任感和進取心,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水平、儀表舉止等。
(四)面試比例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五)面試時間及地點
見綿陽人事考試網、安縣人事機構編制網,不再電話通知。
(六)成績計算
1、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和衛生系統及計生系統醫技崗位: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40%+加分)+面試成績×30%。
2、其它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筆試每科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35%+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加分)+面試成績×30%。
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加分政策的按規定加分。具體是指參加“大學生村干部”、“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和省、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后的畢業生報考時,每工作滿一周年,并經縣級組織人事(團委)部門考核合格的,在筆試成績中(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其它規定的可累加,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于2010年8月12日17:00前將相關材料(提供所在縣(市)、區人事局或團委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考核情況)交安縣人才服務中心,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按規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八、體檢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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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教育、衛生及計生招聘崗位按專業知識成績排序。其他崗位按《公共基礎知識
(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和考核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九、聘用
(一)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辦理編制、人事、工資、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應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律按川辦發[2002]40號文件規定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四)聘用后須在安縣工作滿5年方可申請流動。
十、公示
筆試成績在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相關事項、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時間將公布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安縣人事機構編制網上,不再電話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及時查詢了解。
十一、招聘工作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察局和社會的監督。
(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核實,取消考試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二、其它事項
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安縣人事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綿陽人才網、安縣政務網、安縣人事機構編制網上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察局 0816-4336299
縣人事局紀檢組 0816-4336116
咨詢電話:0816-4336118 http://www.sdsgwy.com
附件1、2010年安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人數、崗位、名額及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安縣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二O一O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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