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關于2010年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報名時間: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2日
筆試時間為2010年5月22日
為優化和改善教師隊伍人才結構,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一、招聘崗位、職數及報名條件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校畢業生128名,具體崗位、職數及報名條件見附件1、2;
注:201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其他報考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前提供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書、證件。所有人員必須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超過規定時間未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得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附后)進行注冊報名。沒有條件上網報名的,可到成都市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通過網絡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2010年4月27日-2010年5月12日(現場通過網絡報名的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報考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注冊并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后方可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2010年成都市新都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
3、報名確認。報考人員在如實、準確填寫《2010年成都市新都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
4、報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物價局〔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兩科共計100元。筆試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另行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通過照片及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打印《2010年成都市新都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
5、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0年5月17日至21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職數的比例達到3:1的崗位,直接開考;報名人數與崗位職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個別緊缺崗位,經考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也可以開考,但在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時,其筆試成績不得低于該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平均分,在確定體檢人員名單時,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
2.考試內容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按比例折合后的兩項成績之和為應聘者的綜合成績。
(1)筆試: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時間為2010年5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照川人發〔2007〕16號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應聘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按照成人發〔2007〕16號文件規定,參加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計劃志愿者應聘我市事業單位時,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人事局或團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2分。
上述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需提供服務地所在區(縣)團委、人事部門關于其服務年限及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并于筆試前工作日交成都市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備案以辦理加分手續。不按要求提供或過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2010年5月28日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公布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于2010年5月31日至6月1日向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查分。6月3日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及相關安排。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需求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參考人數與崗位職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應聘者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該崗位參考人員的筆試平均分。在確定面試人員過程中,若同一崗位最末一名筆試成績相同,《教育基礎知識
面試分說課和答辯,滿分為100分,其中:說課70分,答辯30分。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說課:應聘者通過抽簽確定說課順序和題目,并在指定地點和規定時間內完成說課的準備工作。說課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教師崗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滿分為70分。
答辯:答辯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滿分為30分。
領取面試通知書與資格復審同時進行,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A、報名時打印的《2010年成都市新都區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
B、本人戶口薄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C、201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就業推薦材料或高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其他考生需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或高校)提供的檔案管理及未落實正式工作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前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需提供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正在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教育學
E、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新都生源專科畢業生須提交戶口簿或新都區公安部門提供的入學前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F、所報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過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通過,發給面試通知書。如在規定時間內不按要求提供資料或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資料,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公布資格復審時產生的缺額遞補人員名單。遞補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體檢
1.確定體檢人員辦法:根據考聘崗位及職數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報名人數與崗位職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崗位,進入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5分。若同一崗位最末一名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公布考試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要求,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2.體檢標準:體檢采用《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
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聘用,由此產生的空缺指標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五、錄取
區教育局組織應聘者選填聘用單位。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應聘者選定聘用學校。
確定聘用學校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被錄取的201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當場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六、聘用
(一)凡經審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員,區人事局為其辦理正式接收手續。
(二)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三)凡被聘用的畢業生,按國家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一旦聘用,須在新都區教育局下屬學校服務六年及以上(包含試用期)。
七、紀律和監督
為確保此次考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考聘工作由新都區人事局、新都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全過程接受區紀委、區監察局監督。
監督電話:028-83991739
凡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八、招聘工作安排
招聘工作相關安排將在新都區教育信息網(www.xdedu.net)另行通知,請即時上網查詢或電話咨詢。
九、咨詢
新都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地址:新都區清源路人力資源市場(城東派出所旁)
聯系電話:028-83994761
新都區教育局人事科電話:028-83976015
網址: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
新都區教育信息網(www.xdedu.net)
香城新都網(www.xindu.gov.cn)
附:
1、新都區2010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表.xls
2、新都區2010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分布表.xls
成都市新都區人事局成都市新都區教育局
201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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