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對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符合崗位條件的香格里拉縣戶籍(部分崗位的戶籍限制詳見崗位表)大中專畢業生。婚遷至香格里拉縣戶籍的落戶必須滿一年方可報考(即2013年6月前落香格里拉戶籍的)。
(二)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符合所報考崗位的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1979年6月——1996年6月)之間的人員。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14年前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2、已被錄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的高校(中專)學生;4、現役軍人;5、近兩年內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6、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人員;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8、曾在2011-2014年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任何考試中作弊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9、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其它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招考計劃和崗位
根據《關于下達2014年度增人計劃的通知
報名事宜
(一)報名所需材料: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一人一戶的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與父母關系證明及父母戶口簿)、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6個月內)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張(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注:2014年畢業生可憑畢業證復印件、相關學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進入面試后復審畢業證原件,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的考生,可憑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畢業證復印件)。
考生報名時需同時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否則將不予報名。
(二)報名崗位要求:
1、考生根據專業、崗位和學歷等條件要求,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部分崗位除接受相同專業考生報名外,允許相近專業考生報名。考生所學專業是否與崗位要求屬相近專業,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的匹配性確定(考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教育、衛生系統、鄉(鎮)等部分崗位,實行同類(學歷要求相同,專業要求相同、相近)崗位歸并統一報名。
3、考生一經聘用,鄉(鎮)人民政府事業單位崗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五年;縣級事業單位崗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八年;衛生系統崗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八年;教育系統由主管部門根據各崗位特點及所在地實際規定相應的最低工作年限,考生一經聘用,在所報崗位上必須滿所規定的工作年限。
(三)報名方式:考生可以現場報名,也可以委托他人報名,但必須持有報名所需材料,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凡《報名登記表
(四)現場報名地點:香格里拉縣長征路新華酒店二樓多功能會議室。
(五)報名時間:2014年6月4日— 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30,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1、除教育、衛生系統崗位以外其余崗位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4日(一天)。
2、教育系統崗位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6日(兩天)。
3、衛生系統崗位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7日(一天)。
(六)考試費用:根據《云南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持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七)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在2014年6月30日至7月2日持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勞動力市場領取《準考證
(八)報名監督和咨詢電話:0887-8222722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筆試和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重點環節的通知
(一)筆試
1、開考要求及方式:原則上達到1:2以上比例方可開考,但部分緊缺崗位放寬開考比例。
2、筆試考試內容以考察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為主,不統一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試題為標準化試題(即客觀題),以百分制計算。
3、筆試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1∶00。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加分政策根據《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
(二)面試(實作)
1、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1:2以上比例的進行筆試考試后,按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進入面試或實作(若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進入面試或實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為面試人員)。
2、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是1:1或在1:1—1:2之間的也要參加筆試考試,筆試總成績 (含民族照顧分)達到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為1:2比例中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方能進入面試。
3、面試(實作)內容以考察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為主。
4、面試(實作)人員因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部分崗位不足面試(實作)比例的,根據筆試總成績(含民族照顧分),在達到進入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含最低分數)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放棄面試人員必須在面試前三天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書面申請及身份證復印件,否則視為違紀人員)。
5、面試(實作)按照《迪慶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面試(或實作)實施暫行辦法
6、考生憑《面試(實作)通知書
7、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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