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官渡區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40名工作人員
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普通招生計劃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未就業的應往屆畢業生等,年齡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30日 (詳見附件《官渡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 2013年4月26日至4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報名地點
昆明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www.sdsgwy.com)
地 址:昆明市官渡區民航路229號。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張;
(2)畢業(學位)證(2013年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業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
(5)提供未就業的證明材料。如就業推薦表、失業證、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文書等;
(6)在職職工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官渡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8)《官渡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聯系人:胡 瀅 聯系電話:0871--67152693
(二)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首先到各用人單位報名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經審查合格后,憑簽署意見的報名登記表交費,交費后憑簽署意見的報名登記表和交費收據到原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
3、根據省物價局和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三)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一個崗位,且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名,本人或委托他人當場提供所需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資格審查
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于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到關上關興路320號(原官渡區便民服務中心一樓)領取《準考證
聯系人:胡 瀅 聯系電話: 0871--67152693
2、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政治、經濟、管理、法律、事業單位管理和公文寫作等公共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用書。
3、筆試時間: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進入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招聘崗位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試方式、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崗位履職所具備的水平和能力。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人:胡 瀅, 聯系電話: 0871—67152693。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原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階段。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昆明市官渡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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