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事業單位考試2012年招聘987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1、招聘對象:
(1)2012年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的畢業生;
(2)2011年及以前畢業于國家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3)根據工作需要,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的其他人員。
2、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報考人員年齡在35周歲(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的具體要求。
3、招考范圍
州屬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緊缺急需專業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十縣市事業單位根據各縣市崗位需求和生源情況確定(詳見《楚雄州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3年內不得報考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報名程序
1、網絡報名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24:00。考生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根據州、縣(市)提供的招聘職位計劃選擇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2、報名審核
2012年的網上報名審核將采取系統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先由報名系統對考生的“性別、民族、年齡、學歷、學歷類型、畢業年份”等6項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系統自動審核,符合崗位條件審核通過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員對考生的“照片、生源地、專業、崗位其它條件”等信息對照招聘崗位條件進行人工審核。網報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3、報考比例
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的方能開考。縣鄉基層衛生單位緊缺急需崗位經報名后,計劃招聘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達到1:3,但又確需開考招聘(僅限于招聘條件為大專以上的職位)的,由縣市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請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辦理退費,改報時間為2012年7月12日,退費時間為2012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時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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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1、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2、全州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礎知識
4、《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州屬事業單位的考生《專業考試
特別提醒:請各位考生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并注意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和考場規則,以免耽誤考試。
5、專業考試時間及有關事項:各縣市、州屬事業單位須于8月10日前完成《專業考試
6、報考州屬事業單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sdsgwy.com/、楚雄州人才網查詢;報考縣市事業單位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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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復審
綜合成績公布后,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經批準的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成績相同,則優先確定《公共基礎知識
資格復審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于8月18日前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行確定)。資格復審主要是查驗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公告公布的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屆時若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對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提交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申請的考生,按照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在州、縣兩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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