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消防總隊接收2012年應屆畢業生
接收對象和條件
接收對象必須是2012年6月畢業,且參加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本科以上大學生。重點接收國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屬重點院校的部隊工作急需專業畢業生。
接收對象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一)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保衛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未婚。
(二)專業對口,學習成績平均良好以上。學歷、學制、專業內容、培養方向、課程設置符合接收要求,按時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三)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四)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分別不能超過24、29、34周歲,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畢業2012年8月31日(以本科生為例,要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才能報名)。少數民族年齡放寬1歲;曾服現役的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特別說明:報名系個人自愿,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個人在5年內不得申請退出現役。
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優先接收:
(一)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畢業生。
(二)在校期間曾服現役的畢業生。
(三)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
(四)非文體專業但確有文體方面專長的畢業生。
有下列條件之一不予接收:
(一)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二)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預科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三)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他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接收專業及名額
學科門類
接收專業
接收人數
法學
法學、思想政治教育
6
教育學
教育技術學、運動訓練
4
文學
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
10
理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或應用物理學、化學或應用化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材料物理或材料化學、心理學或應用心理學
13
工學
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筑學、土木工程、給水排水工程、城市規劃、安全工程
20
動物醫學
獸醫(犬學學科方向)
1
管理學
會計學、財務管理、行政管理
9
待遇
(一)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大學生接收報到后,統一安排1年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辦理入伍手續,并下達任職授銜命令:本科畢業生定為副連職(專業技術13級),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定為正連職(專業技術12級),武警上尉警銜;博士研究生,定為正營職(專業技術10級),武警少校警銜。
(二)在住房、醫療、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現役軍人待遇,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執行解放軍同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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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方式和程序
接收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方法進行錄用。
(一)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時間從2011年11月1日截止11月30日。在報名截止日期前登錄互聯網報名系統(www.yn119.cn 或student.yn119.cn),先進行注冊,按提示和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待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后,保存并打印系統生成的材料。在報名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前將以下材料投寄我部:①系統打印的《畢業生自薦材料
禁止重復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部隊)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二)資格審查。根據個人報名材料從畢業院校性質、所學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年齡、地區分布等方面進行合理篩選。
(三)考核及考試。初審合格的畢業生參加面試、體檢、體能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知識能力考試等綜合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知識能力考試由公安部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
(四)政審。上述各項考核全部合格者,我總隊將派人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主要情況進行政治審查。
(五)簽約。政審合格者,將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報到。凡錄用大學生畢業后,接總隊報到通知,開具有關手續于指定時間到我單位報到。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219號云南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郵編:650228)
聯系電話:(0871)4569315 、4569316(傳真)
聯 系 人:柴處長、黃干事
報名網址:www.yn119.gov.cn 或student.yn11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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