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陸良縣2011年考試招聘教師
招考計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計劃:2011年陸良縣教育系統計劃從大中專畢業生中公開考試招聘130名教師。招考的具體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附后,也可通過以下網站、報刊查詢:
曲靖: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
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rsww.gov.cn;
《曲靖日報
陸良:陸良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ll。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
2.持有報到證或就業登記證及教師資格證的未就業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陸良縣戶口或屬陸良縣生源;縣外生源或非陸良縣戶口的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碩士及其以上學歷報考的需參加筆試。
5.具有與招考學科要求的其它條件。
報名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1年8月24日至27日,共4天。
3.報名考試費:按照《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曲靖市財政局<轉發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4.報名地點:陸良縣教育局。
(二)報名要求及相關規定
1.報名時須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有效證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報。
2.嚴格實施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報考的原則,報考高中、初中崗位的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所報學科相同;報考小學崗位的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須與所報學科相同或相近,幼兒教育專業只能報考幼兒教育崗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不得兼報,違反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3.所有教學崗位實行考前填報志愿,報考者在選好學科后,還需根據就業需求計劃填報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筆試、體檢合格后,按志愿和分數安置就業。
4.報名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報名條件規定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張榜公布,接受考生、群眾和社會監督。對偽造虛假證件、隱瞞真實情況報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5.公開招聘教師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6.按照《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
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ll:30考《專業知識
(二)筆試地點: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內容: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命題、審題、保密、試卷制作、閱卷、登分、提供成績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辦理加分手續,組織報名、考點設置、制作準考證、組織考試等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負責實施。本次筆試考試科目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筆試成績總分250分,其中教育學滿分為50分、教育心理學滿分為50分、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教法技能滿分為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教育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考試設高、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計算機、音樂、體育、美術l3個科目,26個教育學科。小學、幼兒園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教共8個教育學科。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筆試以云南省現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
(四)領準考證時間、地點:2011年9月9日、10日,縣教育局人事科。
(五)筆試加分政策。根據曲政發〔2011〕57號文件規定,有關加分政策如下:
1.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及加分分值
(1)優秀運動員:陸良縣生源高校畢業生在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比賽取得第1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2名或集體項目第2名至第3名者,筆試成績加10分;取得單項第3名或集體項目第4名至第6名者,筆試成績加8分;取得單項第4名至第6名或集體項目第7名至第8名者加5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2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①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②除上述第一條規定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的高校畢業生加5分。
③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7)從2003年開始在云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8)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員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予以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2.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冊
(2)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章、獎牌、證書,經省、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
(4)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志愿服務證
(5)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
3.辦理時限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8月24日至9月10日間到縣教育局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逾期者視為不符合加分條件人員),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審核后,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通過復審的加分人員情況將在陸良縣教育局、陸良縣人事人才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無舉報或有舉報經紀檢監察部門查證無事實的,方能給予辦理加分手續。
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確定擬錄(聘)用人員
在所有報考并參加筆試、面試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學科計劃報考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名單。
自行放棄擬錄(聘)用資格的,取消其擬錄(聘)用資格。余下的招考崗位,報市人社局批準,按該學科招聘計劃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遞補,只遞補一次。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或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出現考核不合格余下的招考崗位,報市人社局批準,按該學科招聘計劃報考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遞補,只遞補一次。
(三)體檢
統一組織經考核合格的擬錄(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曲靖市人事局轉發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
監督電話:陸良縣人社局0874—6203896
陸良縣教育局0874-6222912
陸良縣2011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崗位需求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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