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羅平縣2011年招聘中小學教師
招聘條件、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和資格要求
(一)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
2.具有與招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學歷、專業;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名稱和人數
1.高中:語文3人、數學3人、英語3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政治2人、歷史2人、地理2人。
2.初中:語文1人、數學2人、英語11人、計算機7人。
3.小學幼兒園:語文53人、數學38人、英語14人、音樂6人、體育6人、美術3人、計算機6人、幼教4人。
具體崗位詳見附表,招考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應達1:3方可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通知報名者可以改報其他相應學科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計劃調整到其他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
(三)專業和資格要求
高中層次教學崗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的教學崗位相同。
初中層次教學崗位:須專科及以上學歷,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專科學歷報考要求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的教學崗位相同,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要求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的教學崗位相近,英語、計算機要求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的教學崗位相同。
小學、幼兒園層次教學崗位:須中師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須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教崗位的須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和報考的教學崗位相同,報考語文、數學崗位的須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中師學歷可不限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及所學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要求所學專業相近。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教學崗位。
招聘原則、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相關學科教師。
(三)招聘對象
1.羅平縣戶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中等師范學校未就業的畢業生,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師資格證未就業的畢業生(不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生)。
2.因婚姻關系轉入羅平縣符合報考條件的大中專畢業生,若本人申請報考羅平縣教師崗位,須婚姻登記、戶口轉入滿一年。
3.縣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報考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證明材料
(一)報名時間
2011年8月25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地點
羅平縣教育局。
(三)報名方式
報名者持相關證件到羅平縣教育局現場報名。
(四)報名交驗證件及材料
1.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2.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符合加分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原始證明材料;
7.近期同底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
考試的方式、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一)考試方式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知識、教法技能四個科目。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合卷總分100分,各占50分;專業知識與教法技能合卷總分150分,專業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分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三個層次命題。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考試高中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9個學科;初中設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4個學科;小學、幼兒園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幼教8個學科。
(三)考試范圍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筆試以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2011年5月第二次印刷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考《專業知識
考核
1.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比賽取得第一名者,在相應學科招考計劃數內優先納入考核,其余參加各層次科目考試的畢業生,均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考計劃數(若有金牌獲得者屬免試接收對象則在相應學科招考計劃中減去)等額依次納入考核。若最后一名出現同等分數,則按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分高者納入考核,若專業知識和教法技能分相同,則學歷高者優先納入考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5]×50%+[面試成績×50%]。
2.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考核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
3.凡進入考核者,在考核時需提交報名時所出示的各種證件原件及檔案進行考核,已婚者還必須提交縣計生部門出具的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若有關證件不能提交者和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錄用資格,也不再往后遞補人員。
筆試加分政策
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一)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
1.優秀運動員:曲靖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在高等院校就讀期間,參加省運會、省城運會比賽取得第一名者,事業單位可免試接收;取得單項第二名或集體項目二至三名者,筆試成績加10分;取得單項第三名或集體項目四至六名者,筆試成績加8分;取得單項四至六名或集體項目七至八名者,筆試成績加5分;取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20分;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者筆試成績加10分。
2.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3.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個人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4.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筆試成績加4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1)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在曲靖市8個民族鄉、99個民族村委會、552個民族村民小組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32個貧困村范圍內的彝、回、壯、布依、苗、水、瑤七種世居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
(2)除上述第一條規定范圍之外,就讀高校前生源戶籍為曲靖市農村的苗族、水族、瑤族高校畢業生加10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8分;農村戶籍的彝族、壯族、布依族高校畢業生加8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6分;農村戶籍的回族高校畢業生加6分,城鎮戶籍高校畢業生加5分。
(3)生源為曲靖市七種世居少數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加5分。
6.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4分。
7.從2003年開始在云南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8.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筆試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
加分人員同時符合幾項加分條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二)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符合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大中專畢業生持(戶口冊)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加分分值。
2.符合加分政策的優秀運動員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憑獎章、獎牌、證書,并經省、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在云南省參加“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
4.在云南省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憑《志愿服務證
5.在云南省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6.在云南省參加“特崗教師”的提供《聘用合同書
7.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
(三)辦理加分時限
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8月28日前到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逾期責任自負。
2.縣教育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無舉報或有舉報經紀檢監察部門查證無事實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加分手續。
附一:羅平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科目崗位計劃一覽表.xls
附二:羅平縣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日程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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