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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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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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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011年云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 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 2011年度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 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條件

本次招錄對象的基本條件為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1 年普通高校畢業且非在職的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報考共青團部門和人民警察以外的 其他崗位時,年齡限制放寬到40 周歲(各類崗位的年齡限制及報考流程請閱官方網站公布的 《報考指南

以下人員不得參與報名:被確定為2011 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錄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 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讀的非 2011 年畢業的學生、現役軍人、2007 年以來辭職、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滿在機 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 理辭職手續)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以往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2007 年以來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考 試 報 名 時 填 報 虛 假 信 息 的 人 員 、2009 年以來參加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考試進入面試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 申請而放棄面試的人員、2009 年以來通過云南省內各級公務員考試但隨后不到所報崗位工作的人員、具有法律 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錄崗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 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 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 指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 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 他 經 濟 組 織 或 社 會 組 織 等 工 作 的 經 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 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 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 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錄崗位要求有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近三年來服 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 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 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 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網 站 為 云 南 考 試 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 或 www.ynrsksw.com),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 2011年 3 月 21 日 8:00-3 月 27 日 24:00。

三、報名資格審核

審核方式繼續采用計算機自動審 核與人工審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 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 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所 學專業”欄選擇“其他……”、報考法檢 系統免筆試崗位或報考標注為人工審 核崗位的考生才會提交招錄單位進行 人工審核。

四、網上交費時間及方式

本次考試交費采用網上付費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需開通網上銀行方能支付報名費用。報 考人員應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 8:00-3 月29 日 24:00 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報考費用為 80 元/人。

法檢系統根據相關規定免筆試崗位的報名人員不參加筆試,不繳納報名費用。免筆試人員將全部提交后臺進 行人工審核。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 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 不繳納報名費用。免除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 3月24日至3月25日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全省任意一個州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提交減免報名費用的證明。享受國家 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 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 況檔案卡(復印件)。若報考人員無法現場提交證明,也可以在 3 月 22 日至 3月 24 日通過特快專遞,將上述材料寄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 心,郵編:650031,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潘家灣 44 號(園林大廈 3 樓)。

五、崗位裁減

4月4日公布所有崗位的最終交費 情況。除限制公安專業、小語種及8個人口較少民族的崗位外,其余限制到具體專業的崗位,若交費人數未到計劃錄 用數的 3 倍,崗位招考計劃將被裁減,并退還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的報名費用。

六、報名信息修改

為讓報考人員有充分校核信息的 時間,報名系統將在4月4日至4月5日重新開放,讓已交費的報考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改。對報名資格審核結 果有影響的修改視為無效修改,計算機 自動將其恢復為修改前的狀態。

七、準考證打印

報考人員于 4 月 20 日至開考前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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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筆試

報考法檢系統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 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 培訓。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

(一)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 2011 年 4 月 24 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法律專業知識)

(二)筆試地點

本次考試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 地及其他部分縣區設置考場,報考人員 可在報名時自行選擇考試地點,并按照 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四)分數線確定

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情況于 6 月 10 日下發各州市,并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的網站發布,隨后由省委組織部、省公 務員局研究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九、確定首批面試人員

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 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加 分,下同)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錄計劃數 2 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筆試總成績在筆試最低合 格分數線以上;二是按每個崗位報考者 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排在招錄計劃數 2 倍的范圍內。法檢系統招錄工作人員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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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崗位調劑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掃描結果在發布筆試成績的同時將送國家公務員 局進行雷同卷判定,剔除判定不合格人 員并順序遞補后,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 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 2:1 的招錄崗位,將進行調劑。調劑崗位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面向社會統一公布。調劑采取網上調劑的 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崗位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2011 年6月25日8:00至6月26日24:00,是報考人員申請調劑崗位階段,筆試達到最低控制線但未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可參與調劑(已進入面試的人員不參與調劑);6 月 27 日8:00 至 6 月28日24:00,是調劑資格審核階段(同報名資格審核),審核單位將對參與本崗位調劑的考生按筆試成績由 高到低的順序根據面試缺額數進行資 格審核,審核至補足面試缺額為止(調 劑報名數未達缺額數的崗位,可以等額 開展面試)。申請調劑且滿足調劑崗位 招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其報考崗位將被 更改為申請的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 信息將上網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報名系 統查詢)。崗位調劑網站為報名網站(www.ynrsksw.cn)。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人員的準考證號及崗位代碼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hrss.gov.cn)和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gwyj.ynhrss.gov.cn)統一公布。崗位調劑的具體流程請詳閱報名網站登載的《報考指南

十一、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網上確認

進入面試的考生需于2011年6月29日8:00至6月30日24:00 登錄報名網站對是否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過程進行確認并打印確認表。未按時登錄報 名網站進行確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系統將在報名網站從報考該崗位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 試成績和崗位面試空缺人數依次增補人員進行網上確認。增補進行兩次,7月2日針對前期確認后尚未達到 2:1 面試比例的崗位開展首次增補,增補的人員當天必須上網確認;首次增補后仍未達到 2:1 面試比例的崗位在7月4日開展二次增補,二次增補的人員必須于當天上網確認。經增補后未達面試比例 的崗位,可以等額進行資格復審及面 試。凡經過網上確認但未按規定參加 資格復審及面試的人員,一律按擾亂考 試秩序給予全國范圍內五年禁考公務 員的處罰。

十二、資格復審

由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前1至2周規定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持相關證明材料及網上打印的確認表 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 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 核。若遇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員,視情況予以相關處理,該崗位所缺面試人員可在筆試最低合格 分數線以上報考人員中按照崗位排名 進行一次遞補,并在面試當天進行資格 復審,面試當天若遞補人員的證明材料 與網絡報名信息不一致則取消該報考 人員的面試資格并對剩余人員進行等 額面試(如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無 法遞補的崗位由州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等額開展面試,若崗位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出具畢業 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無法出具原件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與 面試及后續工作安排一并上網公示。

十三、面試

全省的面試工作由州市級及以上 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面試可采 取單一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崗位需 要 ,采 取 多 種 測 試 方 法(包 括 專 業 測 試)。面試的具體實施細則待筆試結束 后另行在相關網站通知。

面試的滿分為 100 分,2011 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 60 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 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 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 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察。面試工作將于7月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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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在面試最低控制線 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 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 50%的比例加權合成)。并根據招錄計劃數等額開展體檢和考察。公安(森林公安)人 民警察崗位按規定還需要開展體能測試。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各招錄單位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 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崗位的要求,采 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 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 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 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察對象 進行考察。

若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 綜合成績的崗位排名依次順延該崗位 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參加體 檢和考察(只順延一次)。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體檢、體能測試及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和考察工作將于 2011 年 9 月中旬以前完成。

十五、公示和錄用

(一)確定錄用人員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 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根 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省級和省級直 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各州(市)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本地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省級和省 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將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或招錄單位公示;各州(市)擬錄用人員在本地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 7 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 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 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 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 定是否錄用。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只 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不受 理后續的舉報。為保護報考人員權益, 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匿名舉報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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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錄用

錄用工作將于2011年9月 30 日前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 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處罰。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與原招錄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 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 解除,否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十六、紀律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 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 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 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 上網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報考人員報名誠信承諾書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 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取 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處 以一定年 限內或終身禁考公務員的懲罰;觸犯法 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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