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省國稅系統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2010年3月6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封閉管理的時間為每天上午8:00直至當天面試全部結束。截至當天上午8:5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考生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2010年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其他考生攜帶畢業證和學位證。
三、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工作由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統一組織,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形式。面試地點為:云南大學(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乘市內1路、85路、100路、101路、125路、133路、139路公交車可達)。
四、面試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資格復審時間為2010年3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面試資格復審地點:云南大學科學館一樓報告廳(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乘市內1路、85路、100路、101路、125路、133路、139路公交車可達)。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將于2010年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
3.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4.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5.《考生報名登記表
6.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7.報考職位條件中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以招考簡章公布內容為準)。
8、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證件照片3張(每張照片背面請寫明姓名)。
以上材料要求同時準備原件和復印件,通過資格審查后,招錄單位收取復印件。
未提供上述資格審復資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紀行為的考生,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五、確定綜合成績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2.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1:3的比例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六、其他
1.面試成績公布。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即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面試工作全部結束次日,在云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發布體檢公告。
2.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面試工作聯系電話為:0871-3121915。請進入面試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打上述電話與我局取得聯系,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無故逾期未與我局取得聯系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