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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云南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真題及答案(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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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云南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真題及答案(word版)

一、單項選擇題(1~30小題,每小題2分,共60分。下列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選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把所選項前的字母填在題后的括號內)

1.撤銷權屬于( )。

A.支配權

B.請求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2.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應發生在訴訟期間的最后( )。

A.1個月內

B.2個月內

C.3個月內

D.6個月內

3.甲、乙、丙各出資5萬元合伙經營一餐館。經營期間丙提出退伙,并聲明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不承擔合伙債務,甲、乙均同意。丙退伙后,對退伙前的合伙債務,應( )。

A.不承擔責任

B.承擔連帶責任

C.承擔按份責任

D.承擔有限責任

4.下列選項中,屬于雙方法律行為的是( )。

A.追認

B.立遺囑

C.撤銷

D.買賣

5.甲與乙簽訂了一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果甲父死亡,則甲將房屋賣給乙。該合同屬于( )。

A.附延緩條件的合同

B.附解除條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終期的合同

6.下列行為中,不得代理的是( )。

A.立遺囑

B.購買機票

C.存款

D.購買股票

7.甲委托乙購買一輛二手車,丙委托乙轉讓一輛二手車,遂乙同時代理甲、丙簽訂了買賣合同,乙行為屬于( )。

A.自己代理

B.雙方代理

C.與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無權代理

8.張某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滿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請宣告失蹤

B.只能申請宣告死亡

C.只能先申請宣告失蹤,再申請宣告死亡

D.既可以申請宣告失蹤,也可以申請宣告死亡

9.依據《合同法

A.消滅時效

B.普通訴訟時效

C.特殊時效

D.除斥期間

10.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 )。

A.自物權

B.用益物權

C.擔保物權

D.完全物權

11.甲將手機借給乙使用,乙將手機以市價賣給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對此,( )。

A.甲有權請求丙返還手機

B.甲無權請求丙返還手機

C.甲有權請求丙賠償損失

D.甲有權請求乙和丙共同賠償損失

12.甲與乙為鄰居,甲越界建房侵入乙宅基地,甲行為侵犯乙的( )。

A.相鄰權

B.房屋所有權

C.宅基地使用權

D.宅基地所有權

13.下列選項中,屬于法定擔保物權的是( )。

A.抵押權

B.質押權

C.定金

D.留置權

14.甲向乙借款5萬元,以鋼琴做質押。質押權的成立時間為( )。

A.借款合同成立時

B.鋼琴交付時

C.質押合同登記時

D.質權人同意時

15.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的劃分依據是( )。

A.債的標的物是否特定

B.債的內容是否特定

C.債權人是否特定

D.債務人是否特定

16.下列屬于無因管理的是( )。

A.甲清掃馬路上的積雪

B.承攬人保管定作人的提供的原材料

C.乙跳人河中救起落水兒童

D.醫生搶救病人

17.甲因債權人乙下落不明而將應交付的貨物提存,提存后如貨物遇風險而滅失,則該損失應由( )承擔?

A.甲

B.乙

C.提存部門

D.甲乙分擔

18.依據《擔保法

A.有清償能力

B.有保證能力

C.企業法人同意

D.企業法人書面授權

19.甲向乙借款10萬元,而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屆期未還款,則乙( )。

A.只能請求甲償還

B.只能請求丙償還

C.應先請求甲償還,不足部分再請求丙償還

D.既可以請求甲償還,又可以請求丙償還

20.甲、乙簽訂買賣合同,約定甲先交貨,貨到一個月內付款。交貨期屆至時,甲發現乙有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的行為,甲可行使( )。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先訴抗辯權

C.不安抗辯權

D.先履行抗辯權

21.甲贈與乙一部手機,一個月后,乙將甲之子丙打成重傷,則( )。

A.甲有權撤銷對乙的贈與

B.丙有權撤銷其父對乙的贈與

C.甲無權撤銷對乙的贈與

D.甲有權解除贈與合同

22.下列選項中,屬無名合同的是( )。

A.借用合同

B.保管合同

C.租賃合同

D.委托合同

23.依據《著作權法

A.登記原則

B.先申請原則

C.加注標記原則

D.自動保護原則

24.下列屬于侵害專利權的行為是( )。

A.善意侵權

B.先行實施

C.假冒他人專利

D.非盈利實施

25.商標按識別對象不同可分為( )。

A.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

B.平面商標和立體商標

C.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D.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26.不屬于遺產范圍的是( )。

A.獎金

B.珍貴文物

C.榮譽稱號

D.國庫券

27.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則其放棄繼承遺產應適用( )。

A.轉繼承

B.代位繼承

C.遺贈

D.法定繼承

28.繼承人在遺產處理前未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 )。

A.接受繼承

B.放棄繼承

C.喪失繼承權

D.轉繼承

29.依據《繼承法

A.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B.繼承人的繼承人

C.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D.被繼承人的繼承人

30.既可適用于違約責任,又可適用于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是( )。

A.正當防

B.緊急避險

C.不可抗力

D.第三人過錯

二、判斷題(31~4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判斷下列各題的正誤,正確的劃“√”,錯誤的劃“×”sdsgwy.com)

31.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權利能力是同時產生,同時消滅的。( )

32.民事法律行為只能采用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 )

33.債權人轉讓債權應當經債務人同意。( )

34.承諾通知于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

35.人身權是絕對權和支配權。( )

36.自然人享有名譽權,而法人不享有名譽權。( )

37.受遺贈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

38.甲自愿向乙清償未到期債務,乙的受領屬于不當得利。( )

39.民事責任以懲罰加害人為目的。( )

40.違約責任可以由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約定。( )

三、簡答題(41~4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41.簡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42.簡述要約的構成要件。

43.列舉鄰接權的種類及其內容。

四、論述題(44小題,16分)

44.論所有權的特征及其權能。

五、案例分析題(45~46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45.2002年2月1日,先達建材公司與某銀行簽訂一份貸款合同,約定借款30萬元,期限1年。合同簽訂后,銀行依約放貸。后先達公司因經營不善,無力還貸。銀行多次向先達公司催款未果。先達公司告知銀行,某裝修公司欠其貨款50萬元,但鑒于雙方長期合作關系,一直未追討。

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

(1)該案涉及哪幾個法律關系?

(2) 根據《合同法

46.某日,某中學初三學生正在上晚自習。臨近下課時,教室的燈管突然墜落,砸中賈強頭部。此時,來學校接孩子的賈父見狀,趕緊用自己的摩托車送賈強去醫院。由于天黑看不清路面,賈父的車掉進溝里,賈強頭部再次受到撞擊。賈父也受了傷,且摩托車也被摔壞。后查明,該溝系某施工單位所挖,施工單位在溝周圍未設警示標志。經醫院判斷,賈強患了嚴重腦震蕩。

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

賈強的人身損害、賈父的人身及財產損害分別應由誰承擔責任?為什么?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C [解析]根據民事權利的作用,民事權利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形成權是權利主體僅憑自己就可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例如:撤銷權、合同解除權。故C項正確。

2.D [解析]《民法通則

3.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4.D [解析]雙方法律行為,又稱雙方行為,是由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該項法律行為的成立不僅需要雙方當事人進行意思表示,而且雙方的意思表示還必須一致,雙方法律行為是合同行為,如買賣合同等。

5.C [解析]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將來確定到來的期限作為合同的條款,并在該期限到來時合同的效力發生或終止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分為附始期的合同和附終期的合同。題干中甲乙約定甲父死亡,甲將房屋賣給乙,則甲乙之間開始生效。故C項正確。

6.A [解析]并非一切民事行為都可以適用代理。依照法律規定,具有人身性質的民事行為,如設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不得適用代理。

7.B [解析]雙方代理,是指一個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為同一法律行為。

8.D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關系。《民法通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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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D [解析]撤銷權是指在合同中,當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實施無償轉讓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所實施的行為。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這里的1年是除斥期間。除斥期間則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延長。

10.B [解析]用益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他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

11.B [解析]善意取得,是指無權處分他人動產的占有人,在不法將動產轉讓給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讓人在取得該動產時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該動產的所有權。受讓人在取得所有權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讓人返還財產,而只能請求無、權處分人(占有人)賠償損失。

12.C [解析]宅基地應當合理使用。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妨礙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權益。使用人只有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的權利,使用權不得超過確定的宅基地的范圍。公民使用宅基地應注意相鄰關系,照顧相鄰人的合法權益。一方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壘墻而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的,必須予以制止,建房挖地基,不得給相鄰房屋造成危險。

13.D [解析]留置權一般不是約定的擔保物權,而是法律規定的擔保物權,債權人不能在債務人一超過債務履行期限就處分留置物,而是要按法律的規定,讓債務人在合理的期限內延期履約,只有等債務人過了合理期限仍然不能履約的,才能處分留置物。這與在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中,債權人一過了債務履行期就可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有所不同。

14.B [解析]質權是移轉質物的占有的擔保物權,質權以占有標的物為成立要件。

15.A

[解析] 特定物之債與種類物之債是根據債的標的物的性質不同而作的分類。

16.C [解析]無因管理是指當事人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如修理他人的房屋,救助溺水的人都是無因管理行為。

17.B [解析]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故B項正確。

18.D [解析]根據《擔保法

19.D [解析]在連帶保證責任中,債權人既可以請求債務人償還,也可以請求擔保人償還。

20.C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不安抗辯權。甲與乙訂立貨物買賣合同,這表明該合同是雙務合同;約定甲先交貨,乙后付款,這表明甲負有先履行義務;后甲發現乙有轉移資產以逃避債務的行為,這表明后履行義務的一方可能喪失履約能力。根據以上條件,甲可以依法行使的是不安抗辯權,故C項符合題意。在本題中,如果甲沒有交貨卻要求乙付款,乙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如果沒有約定先后履行順序,甲提出履行,乙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乙提出履行時,甲亦同。如果甲已經交貨,乙到了付款期限而不付款,卻把資產轉移,這時甲可以行使撤銷權。綜上分析,A、B、D項不符合本題要求。

21.A [解析]根據我國《合同法

22.A [解析]根據法律上是否規定了合同的名稱,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稱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及規則的合同。如我國合同法所規定的15類合同,都屬于有名合同。所謂無名合同,又稱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確定一定的名稱與規則的合同,如A項中的借用合同。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合同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合同的內容,因此即使當事人訂立的合同不屬于有名合同的范圍,只要不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B、C、D屬于合同法所規定的15類合同。

23.D [解析]本題考查著作權的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指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故D項正確。

24.C [解析]本題考查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1)直接侵權行為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其表現形式包括:①制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②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③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④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⑤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⑥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⑦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間接侵權行為:(1)故意誘導,慫恿,教唆別人實施他人專利,為發生直接侵權行為提供了必要條件的;(2)對于一項產品專利而言,間接侵權是提供,出售或者進口僅可用于制造該專利產品的原料或者零部件;對一項方法專利而言,間接侵權是提供,出售或者進口僅可用于該專利方法的材料,器件或者專用設備;(3)行為人知道第三人實施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仍然為其提供所需要的設備,工作場地等幫助的;(4)商標注冊人知道被許可人在侵犯他人專利權的產品上使用其商標而不予制止的。

25.C [解析]商標根據識別對象,可以分為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商品商標是指使用于各種商品上,用來區別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商標,如“長虹”、“海爾”等。服務商標是指使用于服務項目,用來區別服務提供者的商標。

26.C [解析]根據我國《繼承法

27.D [解析]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先于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根據《繼承法

28.A [解析]本題考查的知識點是繼承人接受繼承的形式。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繼承人未作任何關于接受或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的,構成民法理論上的沉默方式,即不作為的默示,繼承法將該默示推定為接受繼承。因此正確答案為A項。放棄繼承必須采用明示方式作出,喪失繼承權、轉繼承都是法定制度,在符合其條件下適用,與繼承人的默示行為沒有關系。故其余三項錯誤。

29.B [解析]本題的關鍵是區分代位繼承和轉繼承。代位繼承和轉繼承的區別表現在:(1)性質不同。轉繼承是連續發生的二次繼承,即由繼承人直接繼承后又由轉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代位繼承是替補繼承,代位繼承人基于其代位繼承權而直接取得被繼承人的遺產。(2)事實根據不同。轉繼承基于繼承人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而發生,而代位繼承則基于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事實而發生。(3)主體范圍不同。轉繼承人可以是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也可以是被繼承人的其他法定繼承人,而代位繼承中的代位繼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4)適用范圍不同。轉繼承既可以適用于法定繼承,也可以適用于遺囑繼承,而代位繼承只能適用于法定繼承。

30.C [解析]一般侵權行為民事責任的免責事由:(1)職務侵權行為。(2)正當防衛行為。(3)緊急避險。(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民法通則

二、判斷題

31.√ [解析]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與其民事權利能力同時產生、同時消滅,兩者的始期與終期完全一致。

32.× [解析]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就是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形式,它包括兩種形式:一類是明示形式,一類是默示形式。明示形式:行為人以明確的表示表達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稱為明示形式。明示形式包含下面幾種:

(1)口頭形式:這種形式簡便明了,但發生爭議時往往不易證明。對于價額不大和即時清結的法律行為,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口頭形式。但法律規定不能采用口頭形式的,如果使用了口頭形式,其行為就無效。

(2)書面形式:書面形式一般經過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表示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用口頭形式。

(3)公證形式:通過公證機關公證,能使行為人的意思得到最有力的證明。

(4)登記形式:即通過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形式確認行為人的意思。

默示形式:行為人沒有明確表示自己的意志和愿望,但法律認為可以從他的行為中推斷出他的意志和愿望,這種形式叫默示形式。它包含下面幾種形式:

(1)推定行為:行為人以一定的行為作為他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可以根據行為人的行為而推定他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推定必須是符合法律要求。

(2)沉默:行為人以不作為方式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者他人根據行為人的沉默推定他具有某種意思。沉默只有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時才可以被認定一種具有法律意義的意思表示。

33.× [解析]關于債權轉讓,《民法通則

34.√ [解析]《合同法

35.√ [解析]人身權的特征:(1)人身權與民事主體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體的人身為存在的基礎。(2)人身權是非財產性權利,其內容不具有財產屬性。(3)人身權是民事主體不可缺少的權利。(4)人身權是絕對權。人身權的主體是特定的人,義務主體是特定民事主體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體以外的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礙人身權的義務。(5)人身權是支配權。人身權是民事主體對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因此人身權的實現無須請求他人的協助。

36.× [解析]榮譽權是指民事主體對自己的榮譽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

37.√ [解析]《繼承法

38.× [解析]不當得利的特征:(1)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為履行未到期債務而清償排除不當得利的成立。清償期到來之前,債務人并無清償義務,此時債務人的清償應是非債清償,但債權人的受領并非無合法原因,此時的清償也發生債務消滅的效果,故不發生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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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解析]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義務,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權利,而依法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這種法律后果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并以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規定民事責任的目的,就是對已經造成的權利損害和財產損失給予恢復和補救,不是以懲罰為主要目的。

40.√ [解析]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當事人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違約責任的特征:(1)約定性。違約民事責任多數基于合同當事人的約定,少數基于法律的規定。(2)明確性。合同當事人事先可以預知違約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后果。(3)補償性和懲罰性。多數違約責任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的雙重性質,少數僅具有單重性質。(4)物質性。合同的違約責任以物質方式承擔,一般民事責任中的賠禮道歉及類似方式是不適用的。

三、簡答題

41.[參考答案]我國民法理論以代理人的活動為中心,將民事代理的法律特征歸納為以下四點:

(1)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代理活動,代理的這一特征是由代理制度的目的所決定的。代理人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其目的并非為代理人自己設定民事權利義務,而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權或依照法律規定,代替被代理人參加民事活動,其活動產生的全部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因此,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為必須是民事行為。“代理”一詞在社會生活中運用極其廣泛,凡是代替他人實施某種行為的情形,都可以被稱之為“代理”。但民法上的代理是專指代理民事主體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因此,只有設立、變更或終止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才是民法上的代理行為。

(3)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獨立為意思表示。代理人進行代理活動不得超‘出被代理人授予的或者法律規定的代理權范圍,但代理權范圍只是確定了代理人活動的基本界限,在這一界限范圍之內,代理人必須根據維護被代理人利益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或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必須根據自己的判斷作出獨立的決定。例如,某乙受某甲的委托,代理某甲購買住房。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某乙必須自己決定向誰購買、購買何種具體的房屋、以何種具體的價格和條件購買等等。因此,代理人在代理關系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為自己的行為向被代理人承擔責任。如果代理人因為疏忽大意而使其代理活動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損失,代理人必須向被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4)代理人活動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代理的這一特征是由代理制度的作用所決定的。代理是被代理人通過代理人的活動為自己設定民事權利義務的一種方式,因而代理人在代理權限范圍內所為的行為,與被代理人自己所為的行為一樣,其法律效果應全部由被代理人承受。包括:①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民事權利歸被代理人享有,所產生的民事義務歸被代理人承擔。此外,代理行為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也歸屬于被代理人。②代理人的代理活動產生的不利后果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為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首先由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對不利后果或損害的造成,代理人有過錯的,被代理人有權追究代理人的民事責任。

42.[參考答案]要約的構成要件:

第一,要約必須有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第二,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三,要約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

第四,要約的內容必須確定和完整。確定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使受要約人能理解要約人的真實意思,而不能含糊不清。完整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即具有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

43.[參考答案]鄰接權的種類及其內容

(1)表演者權。①表演者的人身權利:a.表明表演者身份。b.表演形象不受歪曲。②表演者的財產權利:a.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的權利。b.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的權利。c.表演者復制發行其表演的錄音錄像的權利。d.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手段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因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2)錄音制品作者的權利。①錄音制品制作者的復制權利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自己復制發行其制品的權利;二是許可或禁止他人復制發行其制品的權利。②錄音制作者還享有將錄音制品的復制品向公眾發行的權利,也可將此項權利許可他人。③錄音制作者對其錄音制品享有通過計算機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權利。④錄音制品制作者還應當享有錄音制品的機械表演權。⑤錄音制品的出租權的權利。

(3)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①播放他人未發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②播放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③電視臺播放他人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錄像制品,應當取得制片者或者錄像制作者許可,并支付報酬。④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4)出版者的權利。①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和著作權人訂立出版合同,并支付報酬。②圖書出版者經作者許可,可以對作品進行修改和刪減。③圖書出版合同中約定圖書出版者享有專有出版權,但沒有明確其具體內容的,視為圖書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和在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內的同種文字的原版、修訂版出版圖書的專有權利。

四、論述題

44.[參考答案]所有權是指權利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動產,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在所有權的法律關系中,權利人是所有權人,義務人是除所有權人以外的任何人。同一物上不得并存兩個所有權。

所有權的法律特征表現在:所有權是法定的財產權;所有權的主體為所有人;所有權是獨占的支配權;所有權是無期限限制的權利;所有權是完全物權,它包含了四項權能;所有權的客體僅限于有體物、特定物和獨立物。

所有權的權能:

(1)占有,是指占有人對不動產和動產的實際控制。占有是使用和收益的前提,它包括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無權占有分為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

(2)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質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滿足權利人需要的行為。

(3)收益,是指按收取原物所產生的新增價值或利益,即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比如母畜生的幼畜、果樹結的果實。法定孳息,比如按照借款合同取得的利息。

(4)處分,是指對物進行事實或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處分,是指對物進行消耗、毀損而使所有權歸于消滅的行為。法律上處分,是指變更或轉移所有權,或者設定他物權的行為。處分權是對物進行處置,決定物的命運的權利,它是所有權的一項核心內容,也是所有權區分于他物權的重要標志。通常處分權與所有權不能分離,但有些用益物權的非所有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行使處分權。

五、案例分析題

45.[參考答案]

(1)該案涉及的法律關系有:①先達建材公司與某銀行簽訂的一份30萬元的貸款合同關系。②先達公司與某裝修公司之間50萬的債權債務關系。

(2)銀行為維護其合法權益可采取代位請求權保其債權。根據《合同法

46.[參考答案]本案件涉及建筑物等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和在公共場所施工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

(1)建筑物等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和承擔責任的主體。

民法通則第126條規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該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①須有建筑物或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致人損害的行為。②存在損害事實。③建筑物致害行為與損害事實間有因果關系。④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過錯。

建筑物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應該是對該建筑物進行直接控制、管理,并負責有妥善維護義務的人。一般而言,建筑物的所有人是最直接的對建筑物進行管理支配的人,是該侵權行為的責任主體。但是當建筑物的所有人與實際占有、管理人不一致時,就要具體分析責任人。例如甲將其房屋出租給乙,乙在租賃期間陽臺上的花盆墜落致使丙受傷,承擔賠償責任的就應是乙,因為乙是對房屋進行直接管理的人。

(2)在公共場所施工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和承擔責任的主體。

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該侵權行為的構成應具備的要件有:①施工工作應是在公共場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場所進行。②施工人未設置明顯標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③有損害事實的存在。遭受損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或財產,但不包括施工人員自身受到的傷害,后者應適用勞動合同或雇用合同關系加以調整,而不適用特殊侵權行為加以調整。④施工人有過錯。⑤有因果關系。

賈強的人身損害應由學校和施工單位承擔民事責任;賈父的人身財產損害應由施工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因為:(1)賈強在上晚自習時教室燈管墜落造成其頭部受傷,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建筑物及建筑物上的懸掛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而賈強的頭部受傷正是由于建筑物上的懸掛物造成,學校有管理上的過錯,故應承擔過錯推定民事責任。(2)賈父在送賈強去醫院的途中由于在路上施工的單位未設置警示標志而使賈父、賈強掉進溝里,賈父受傷,賈強頭部再次受到撞擊,摩托車受損。這一結果與施工單位未設置警示標志有關,故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施工單位屬于有過錯。所以賈強的頭部再次受到撞擊、賈父受傷、摩托車摔壞與施工單位有關,施工單位應承擔過錯推定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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