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云南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計劃
2009年云南省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7179名公務員。
本次招考的具體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09年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網站(www.ccp.org.cn)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rs.gov.cn)
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各州(市)實施本次考錄工作的具體公告,在以下網站公布:
點擊打開各州(市)實施本次考錄工作的具體公告網站
2、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必須為18周歲以上(1991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部分崗位需27歲以下的,要求為1982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29歲以下的,要求為1980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需35周歲以下的,要求為1974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3、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如下:
(1)被確定為2009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考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在讀的非2009年畢業的學生、現役軍人、2007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在2005-2009年內任何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即“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4)招考定向基層公務員的職位只允許縣級及以下基層公務員或已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報考,州市以上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報考。縣級及以下基層機關公務員或已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除定向基層公務員的崗位外,不允許報考其它崗位。
(5)凡不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
4、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查
2009年我省公務員報名實行網絡自動審核,即對于報名人員的報名信息,由計算機系統自動審核是否符合招考條件,只有考生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的時候,報名人員信息才會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對報名者的報名數據進行維護,請報考人員仔細校對報名信息,自己對自己的報名信息負責。
網絡報名的大致流程為:登錄云南考試網—閱讀并同意考生誠信承諾—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網上交費,具體報名流程詳見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以下為相關注意事項:
(1)每天除系統維護時間外,網絡均開通報名。每天21:00準點關斷報名系統進行數據備份和維護,22:00重新開放報名。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一旦審核通過,無論是否繳費,考生的報名信息就不能修改,也不能報考其它崗位。未通過審核或尚未審核的人員可以重新報考其它的崗位。凡系統提示“保存錯誤”的,屬考生填報信息錯誤,請考生仔細校對報名信息。
每天的6:00、12:00、18:00和24:00準點進行網絡自動審核,在每次間隔的6個小時內,由于尚未審核,只要所學專業包含在專業目錄中考生的所有信息(包括照片、報考崗位、考試地點),都可以由考生自行修改。
凡“所學專業”欄選擇“未納入目錄專業”的,將于報名后第二天進入后臺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的結果在第二天22:00才能返回。為保證審核信息的正確性,此類報名人員第二天在前臺界面只能修改照片信息,其余報名信息不得修改(系統將于報名第二天的22:00用報名第一天21:00的數據進行替換,故第二天考生自行在前臺修改的信息為無效信息)。
報考者必須在網絡相關頁面上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數碼照片,照片要求為:本人近六個月內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電子頭像照片,大小約為 160像素(高)×130(寬)像素,頭部長度占照片長度的2/3左右,不著制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鏡的應配戴眼鏡,單一顏色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照片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場。更詳細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請詳閱云南人事考試網“論壇”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務員招考”欄的有關說明。
為便于報考人員維護自己的報名信息,我們建議:首先暫不上傳照片,待各項信息檢查合格后再傳照片,照片在屏幕上的顯示即為實際效果,請按照片要求進行校對。其次,上傳照片的時間盡量錯開自動審核的時段,為自己預留出充分的修改時間。
(2)報名時的一些具體規定
高考后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用的并經高校全日制學習畢業的學生,即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普通高中及中專畢業生,屬于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等大專以下學歷,未納入普通高中及中專的招生計劃,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是否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若資格復審時沒有相關證明的,不能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各省(區)省一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生”。
2009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及成人教育畢業生必須于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若不能如期取得相關證書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或學位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或學位證的復印件,在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非2009年畢業的考生按2009年畢業的信息填報的,則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根據2008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
部分招考職位要求英語四、六級合格或有證書,按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改革的有關精神,四、六級考試改革后總成績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務員招考時算為合格。
基層工作經歷的界定: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及在農村或城市社區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自謀職業、個體經營及在縣(含縣)以下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畢業后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并于2009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或待業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未滿1年的,如在1年內工作半年以上(含公共假期)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例: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6月及以后解聘的人員,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1月參加工作至2009年5月解聘的人員,則沒有1年工作經歷)。
部分招考職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層機關連續工作經驗,這類職位定向招考縣級及以下機關的在職公務員,要求機關公務員工作經驗不能中斷,同時要求任公務員(包括試用期公務員)的時間為2004年12月31日(含)以前。
(3)為方便報考,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了云南省公務員招考專業指導目錄,以匹配高校設置的專業與公務員崗位需求的專業。具體專業目錄可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本人所學專業若與專業目錄中所附專業僅有如“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的不同,或者多1個、少1個“學”字的差別,視為專業目錄中的同一專業,請報考者從所學專業的選擇項中選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本屬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含上述所稱的同一專業)卻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的,首先將浪費審核時間(審核時間延遲一天),其次通過人工審核的信息不得被修改,同時還可能被視為填報虛假信息,故請報考者仔細校對。
報考者若具有崗位要求專業的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證書或從事過所屬專業的工作,可視為滿足崗位的專業要求(這部份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與未納入目錄專業畢業的人員一樣,必須在“所學專業”欄選擇“未納入目錄的專業”,并在隨后“未納入目錄專業的詳細情況”欄填寫與崗位所需專業有關的有權部門頒發的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證書或工作經歷的詳細情況)。
(4)本次考試為方便報考人員,可以由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的“考試地點”欄里根據自身情況在所列地點內自由選擇考試地點。
(5)網絡報名人員須進行網上繳費,具體繳費程序請注意云南考試網的相關細則。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無論農村還是城鎮人員,還需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證明原件。減免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提交證明。報考人員可以在全省各州市指定的任意一個地點提交證明,也就是說,報考人員可以就近就便提交減免報名費用的證明。昆明市內提交減免費用的時間為:6月30日8:30至15:30,昆明市內提交證明的地點:潘家灣44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氣象路60號昆明市人才服務中心。其余州市提交證明的時間和地點請閱各地的招考公告。
(6)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各級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定向公安院校及公安專業畢業生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其余特殊的未達比例的崗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開考,上述崗位的報名人員在后續的筆試、面試階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數的限制。不足報名比例崗位也可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及考生本人調劑報名(調劑可以在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間進行,也可以將未達開考比例的崗位的報名人員調整到已達開考比例的崗位,但報考已達開考比例崗位的人員不進行調劑)。報名結束2周內,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報名點及前述網站公布,因該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將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退還報名費(詳細時間及地點見云南考試網通知)。因考生原因屆時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在以往公務員考試中因違紀被公示不得參加2009年考試的人員但又通過報名,在報名結束后經比對誠信紀錄查出的,不予退費。
(7)公安專業畢業生的界定標準:公安專業畢業生指公安院校畢業生和非公安院校中的公安類專業(如法醫、痕檢、偵查等專業)畢業生。
公安院校的界定標準:院校名稱前冠以“公安”或僅僅冠以“警察”、“警官”字樣的院校,視為公安院校,這類院校包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遼寧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吉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山東公安專科學校、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江蘇公安專科學校、浙江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湖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廣東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四川警官高等專科學校、云南警官學院、貴州警官職業學院。
(8)考生報名信息由考生自行維護,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更動考生的任何報名信息,請考生在填報信息時注意校核。
為讓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時間,我們將在報名結束后的7月4、5日,重新開放報名系統讓已經通過網絡自動審核并交費的人員有條件地進行信息修正(通過人工審核的人員不允許修改信息)。具體規定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崗位不得修改,其他信息可以修改(但不得改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為保證報名數據的準確,不允許修改的數據我們最后會從備份數據中重新提取考生原來報名的數據進行替換(就是說,在這兩天內,考生修改了不允許修改的信息是無用的)。
(9)準考證全部由考生從網絡下載打印,下載時間為:8月17日至開考前。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10)網絡報名期間考生可通過本公告后附的電子郵箱或電話反映報名審核問題,關于報名流程的詳細解答及報名系統的技術問題請至云南人事人才網(www.ynrs.gov.cn)的公務員招考專欄及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的論壇中查詢。
三、筆試
1、筆試內容
本次筆試考《申論
公務員招考按規定不指定公共科目考試的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公務員考前培訓。《公安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全省統一為2009年8月22日、23日。筆試地點及具體科目的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按崗位分類的排名名單(含筆試加分)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各地上報的崗位代碼排定后,在筆試結束45天內下發各州市,同時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網站公布。
4、筆試有關加分政策
(1)根據“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有關要求,對于從2003年開始在我省服務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定,筆試成績加5分。請注意,根據中央統籌考慮基層工作人員相關政策的要求,志愿者的服務期必須滿2年,服務期僅1年的人員不予加分;另外,非我省生源且服務地不在我省的,不享受我省的加分政策。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
(2)按云教學〔2005〕14號、云青聯〔2006〕25號文件規定,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服務期滿2年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在報考云南省公務員時,筆試成績總分分別加4分、3分、2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志愿服務證
(3)對于我省招募或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后,報考我省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其筆試成績加4分。這部分人員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5)根據省委對我省少數民族干部培養的要求,在2009年公務員考錄工作中,擬對少數民族給予政策照顧。具體政策另行公告。
同時符合上述幾項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的加分人員名單由省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與相關部門核對后,于2009年7月7日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和云南考試網進行公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情況在2009年7月7日同時予以公布,但校核工作則延至資格復審時進行;對符合政策照顧的少數民族人員,也將擇期公布具體情況。
四、面試
2009年云南省各級公務員考試不設儲備人員庫。面試相關程序如下:
1、確定面試人員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結束后,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首先確定轄區內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成績包含筆試加分)。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即:一、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二、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計劃數2倍的范圍內。
2、考生信息復審
考生個人信息的復審時間為面試前1至2周,由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在各地網站通知),資格復審是對考生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對比。屆時若有資料不符的人員,取消該人員面試資格,若考生填報虛假信息,將處以5年內全國公務員禁考的處罰。
進入面試的人員自行放棄面試資格的,必須在報考地的資格復審開始1周前,向錄用單位的同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提交(錄用單位為縣級及以下單位的,向州市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提交)前述網站所附的《放棄面試申請表
由于面試棄權致使部分崗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可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各州市人事局將于資格復審前6天,在各州市相關網站公布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后由于復審不合格,部分崗位出現不足面試比例的情況,還可根據筆試成績安排一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由各地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復審結束后2天內上網公布。本次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時間為面試的當天。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進入面試人員臨時缺考導致不足2:1比例的崗位,可進行等額面試。
以上所有遞補人員若需放棄面試,必須于面試前2天將放棄面試的說明按前述要求發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未發送相關郵件的人員,與無特殊原因的面試臨時缺考人員一同視為違紀人員,5年內禁止參加全國范圍內的公務員考試。
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各一份,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對于招考對象為基層機關公務員的崗位,報考人員不需要提供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其余已與用人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面試的實施
由州市以上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負責面試的組織。我省各州市均實行統一時間及地點的面試。面試可采取單一面試方法,也可以根據崗位需要,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專業測試)。面試的具體實施細則待筆試后另行在上述網站通知。
4、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2009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非等額面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控制線的,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核。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
2009年的公務員招考,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按一定比例加權合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50% +(面試成績×50%)
2、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50% +(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確定。各州(市)組織、人事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按照筆試和面試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崗位排名,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與計劃招考數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2、體檢。普通崗位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全省公安機關考錄人民警察崗位的體能素質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根據《體能測試評分表
相關體檢標準和公安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試標準可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rs.gov.cn)查詢。
3、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機關負責。招錄機關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或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對考核對象的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復審。
若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核。
七、公示和錄用
1、擬錄用人員的確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省級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各州(市)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本地擬錄用人員。
2、公示。面試、考核、體檢合格的省級暨省級直管單位擬錄用人員將在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招考單位公示;各州(市)擬錄用人員在本地招考公告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學歷認證證明及錄用部門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辦理錄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報考專業(職位)規定的學歷或學位證書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錄用。錄用手續于2010年1月31日前辦理完畢。
公務員錄用并不凌駕于任何合法的用工合同之上。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原用工合同若由于考生考上公務員需解除的,必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合同,若該合同仍然存續,則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管理權限
1、網絡報名時資格審核的權限
凡選擇專業為專業目錄中專業的,由計算機系統進行自動審核。所學專業未納入專業目錄的,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的權限如下:
省級各招錄機關負責本單位報考人員的人工審核工作;省級直管系統的省級主管機關負責本系統全省范圍內的人工審核工作;州市級黨委組織部負責州市級及以下黨群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州市級人事局負責州市級及以下政府機關的人工審核工作。
2、其他管理權限
省屬部門及部分未駐州市的省級直管部門(監獄、勞教系統),招考工作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駐州市的省級直管部門(工商、地稅、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系統)的招考工作(包括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前的公示)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委托各州市負責招考;其余崗位的招考工作由各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九、 紀律
1、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所有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時需仔細閱讀《考生報名誠信承諾書
2、對違反考錄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其中,對于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分。特別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與被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我們還將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與被替考者均處以開除的處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還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
3、凡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在考試錄用的任何階段均可由公務員錄用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全國任何地方的公務員考試。2009年度云南省公務員招考范圍不含2010年及以后畢業的學生,凡2010年及以后畢業的學生(包括在讀的本、專科生或研究生)通過虛假方式報名的,一經查實,無論是否參加考試,一律按填報虛假信息人員處理,即使在讀學生下一級學歷滿足招考條件,只要其退學時間在2009年6月17日之后,也視為填報虛假信息。
4、對無故不錄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將通報全省且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資格。
5、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的干部監督機構對我省公務員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招錄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點擊下載2009年公務員招考計劃
附:各級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電子郵箱和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僅在當地正常工作時間內開通)
注:報名考試期間有關問題的解答請登錄云南人事考試網“論壇”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網“公務員招考”欄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同時可在云南人事考試網的“論壇”里進行提問。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0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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