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具有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簡章發布地址: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
招聘程序
向高校發布人才需求信息。
招聘時間及招聘地點:
具體時間及詳細地點可登陸招聘點院校就業網查詢。
當某一職位已經與應聘人員簽訂了《就業協議
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持畢業證(應屆生持就業推薦表及學科成績表原件)、身份證復印件1份(須審核原件)。往屆生須提供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及相應的執業或職稱資格證書、單位出具的現實表現情況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同時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招聘方法:
由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作招聘簡章向相關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發布。
考試或考核。
①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初步擬聘人員。
②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調取應聘人員在校學習期間學科考試成績(有工作經歷的主要是工作實績),與應聘人員在充分交流溝通的基礎上,綜合分析考生發展潛能等因素及面試成績確定初步擬聘人員。
具體方式由現場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擬聘職位所需專業特點和要求從上述兩種方式中現場確定一種。
現場操作程序:
組建公開引進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小組由有關市領導任組長,紀委(監察)、組織部、編委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等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到高校后,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的支持協助下,組織與招聘職位專業相符的考生現場投檔(投檔材料包括畢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科成績表、身份證、執業和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自薦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由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確定考核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考核,按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核定應聘人數,原則上每個職位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由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合議,根據專業稀缺情況,決定是否放寬比例應聘)。現場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擬聘職位所需專業特點、要求,現場確定考核方式篩選確定初步擬聘人員,與初步擬聘人員進行現場談話征求意見,對愿意應聘的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現實表現及成績與所在高校相關部門進行核實。由現場招聘工作小組合議,經用人單位和考生協商同意后,與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良、面試合格的畢業生當場初步簽訂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學校統一印制的《三方協議書
對應聘醫務工作職位的人員,須在3年內取得該職位所需執業資格,如不能按期取得執業資格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應聘人員只允許一次投檔一次應試,未被列入擬聘用人員者不能再次投檔應試。
現場招聘結束后,由市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聘人員名單。待擬聘人員取得畢業證書,經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咨詢電話:(0854)2220185
監督電話:(0854)22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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