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大江網對金吉列留學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兆龍留學中介分公司不具備“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進行了披露。記者在進一步采訪中發現,南昌仍有多家留學中介機構不具備資質。
無資質留學中介自稱合法
記者在網上搜索“南昌留學中介”發現:排在頭頁顯眼位置的有新通教育、澳際留學機構、金失留學中介等單位,這些中介機構均不在江西省教育廳公布的合法留學中介機構的名單里。
10月24日下午,記者以學生的身份撥通了澳際留學機構的電話。
“你們機構有‘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嗎?”
“總部有的。”
“南昌分公司有么?”
“分公司也有,我們機構是正規的留學中介機構。”
但是事實上,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了解到,南昌具有“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的僅有4家,澳際留學機構根本不在這4家的名單上。
隨后,記者繼續以學生的身份聯系到了南昌新通教育,當問及其機構是否具有“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認定資格證書”時,新通教育的工作人員答非所問,只是向記者強調其機構是正規機構。
請廣大網友舉報身邊“黑中介”
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規定:“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有一定數量的備用金,以在其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能夠賠償,其數額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無資質的留學中介機構,由于其未在當地教育局備案,未繳納保證金。一旦學生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教育部門就無法據此對學生先行賠償。
教育部早在1999年就發布《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違法經營的中介服務機構,以及未經資格認定、擅自開展中介服務業務的機構,由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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