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準違規招生,杜絕“暗箱操作”,杜絕校長一言堂或者由校長將一定的招生名額分配給教師,不準在招生中謀取私利……昨日,《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出臺,《意見》將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育收費等六項列入全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工作重點。
不得進行有償補課
強化教育管理、嚴控“三公經費”、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教師從教行為、規范教育收費、規范辦學行為。《意見》明確,這六大項將是我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的工作重點。
在“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方面,《意見》提出要完善教師職業行為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把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和對各級各類學校的評估以及教師職稱評定、晉職晉級、評優評獎等工作結合起來。
在“規范辦學行為”方面,省教育廳要求,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學生考試成績和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同時,學校要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向教師下達升學任務,不得組織學生在校集體補課,教師不得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家教。
不準在工作時間打麻將
在“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方面,《意見》提出了12條具體的要求:
教師不得有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或是背離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和邪教組織活動;不準在工作時間或公共場所、經營性場所或與工作對象打麻將;不準學術造假,不準抄襲、剽竊他人作品與研究成果;不準違規招生,杜絕“暗箱操作”,杜絕校長一言堂或者由校長將一定的招生名額分配給教師,不準在招生中謀取私利;不得有諷刺、挖苦、侮辱、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準向學生推銷、代購、攤派教輔材料和其他商品;不準收受、索取或變相收受、索取學生及家長贈送的錢、物和有價證券;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與教育教學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無故遲到、早退、缺課、擅自調課或停課;不準在上課時間使用通訊工具;不準酒后組織教育教學活動。
貴州省教育廳還特別強調:對在收費、補課、招生考試等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學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校長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免職、撤職等處罰。對從事有償補課、體罰學生等違反師德師風的教師,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解聘等處罰。
同時,省教育廳還專門開通了三種方式的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監督渠道,邀請社會各界共同監督。舉報電話:0851-5282945;郵箱:jytjcs@126.com;新浪微博“貴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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