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辦發〔2014〕35號),我廳對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242件自治區教育廳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予公布(見附件)。其中,214件確認繼續有效,28件宣布廢止或失效。宣布廢止或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附件:1.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目錄(一)
2.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目錄(二)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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