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自治區學前教育綜合獎補資金已下達全疆各地。自治區要求各地規范使用這筆資金,重點支持設在城區、鎮區、城鄉結合區、礦區,由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面向社會提供普惠性、低收費服務,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園的城市公辦幼兒園及城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能用于享受農村學前教育保障經費及相關政策的幼兒園及存在“小學化”傾向的幼兒園。
新疆要求各地制定和落實支持城市學前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否則取消今后申請以獎代補資金資格。獎補資金使用必須遵循“保基本”原則,不能用于幼兒園豪華建設、人員經費支出;不得用于平衡資金預算,不得截留、挪用、擠占滯留。獎補資金由各地按計劃安排使用。城市公辦幼兒園獎補資金重點用于幼兒園教學儀器設備購置、校舍修繕等支出;城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資金重點用于補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設施設備,校舍維修改造,彌補公用經費不足等。獎補資金需集中管理,各項支出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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