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自治區將鼓勵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這是日前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技術創新的實施意見》中的一項內容。
意見表明,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不侵犯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經與單位簽訂協議,可到企業兼職或在職創辦科技型企業,其收入歸個人所有。
此外,該意見還從人才培養、金融扶持、國有資金收益安排等方面,對企業科技技術創新給予了全方位支持。
在人才培養方面,新疆將鼓勵企業按不低于年銷售收入的0.6%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用于企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
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中長期人才激勵機制,支持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政策開展股權激勵試點。
今后還將鼓勵黨政機關高學歷人員到企業掛職。各地黨委組織部門在制定黨政機關人員掛職計劃時,應安排一定比例的黨政機關高學歷人員到中小企業掛職,掛職期為2年,其在企業工作期間的業績,可作為職務競聘考察的主要依據。
在金融扶持方面,將“自治區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推廣資金”更名為“自治區企業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從2014年開始,專項資金額度由每年4000萬元增加至每年6000萬元,以后視自治區財力情況逐步增長。該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企業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研發機構建設、產學研聯合攻關、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和重點新產品開發等技術創新項目。
為支持地方國有企業增強創新動力,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今后每年,新疆將在國資收益中安排不低于30%的資金,用于支持國有企業主業核心關鍵技術創新。
同時,還將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并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意見表明,到2015年,新疆將基本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普遍建有研發機構。
近年來,新疆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明顯提升。但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尚未真正確立,企業創新能力不強,研發投入偏低,創新人才不足等問題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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