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教育廳了解到,新疆決定從2013年秋季開始擴大在漢語授課學校開設少數民族語言課程試點。據悉,根據自治區黨委安排,從2012年秋季開始,新疆漢語授課學校開展少數民族語言課程試點工作在全區6個地州12個縣市啟動,經過近一年的試點,目前相關工作進展順利。
新疆決定在喀什地區、和田地區、阿克蘇地區、伊犁州、阿勒泰地區及吐魯番地區等去年已開展試點的地州保持原有試點單位不變的基礎上,今年再從轄區內選擇一個縣市作為新試點單位,試點學校由各地選定。昌吉州、塔城地區、博州、哈密地區、巴州、克州等作為新增試點地區,今年從轄區內選擇一個縣市作為試點單位,試點學校由各地選定。
自治區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整合現有教師資源,選配少數民族語言教師。試點學校少數民族語言課程師資不足的,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地區民語授課學校和雙語學校的富余師資中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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