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自治區教育廳獲悉,新疆2013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4月啟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每年認定工作開網時間統一定為春季4月1日至7月10日,秋季9月10日至11月31日。認定范圍包括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學歷條件的人員,其中包括在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崗位上工作的在編專任教師、2013年普通高校師范教育類、非師范教育類應屆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據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無需再參加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所需的各項考試;對于筆試科目均合格者,不再參加自治區規定的非師范類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可以直接參加自治區及各地、州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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