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疆中小學和農村雙語幼兒園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 2012年,新疆開展新一輪中小學機構編制核定工作,除保障列入國家項目的農村雙語幼兒園所需編制外,新疆將地方政府自建或對口支援省市援建的農村雙語幼兒園一并納入此次核編范圍,每年根據教師補充招聘情況實名下達事業編制。
在此次核編工作中,新疆也進行了創新寄宿制學校后勤編制管理方式,根據中小學不同崗位對編制資源配置和使用需求,在寄宿制中小學后勤服務崗位實行編外人員控制數,采取相對靈活的用人機制,解決寄宿制中小學所需后勤人員編制問題。
據悉,新疆自2003年制定出臺中小學機構編制標準以來,先后進行了兩次中小學核編工作。會議提出,全區各地要在具體落實中嚴格控制非教學人員比例,將編制主要用于補充基層學校和教學一線,重點補充緊缺的雙語教師,切實解決中小學和農村雙語幼兒園教師隊伍結構失衡的問題。未經自治區機構編制部門批準,各地不得突破現有中小學編制總量擅自增加編制,經核定下達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變相占用,已經占用的要限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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