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秋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擴大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覆蓋范圍,全疆237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受惠新政。
日前,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除全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外,和田市、喀什市、阿圖什市、阿克蘇市、哈密市、塔城市、阿勒泰市、博樂市、烏蘇市、阜康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所有區內初中班學生及特教學生以及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石河子市、吐魯番市、昌吉市、伊寧市、庫爾勒市、奎屯市城市義務教育階段50%的在校生都受惠新政,用上免費教科書。
記者了解到,此次新政烏魯木齊市就有12.65萬城市學生因此受惠。
據悉,免費教科書由自治區教育、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辦法統一進行采購。
免費教科書政府采購價包括出版、發行、包裝、保險、運輸等費用,嚴禁向學生收取與免費教科書有關的任何費用。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在采購免費教科書時搭售教輔用書及其他資料。
另外,免費教科書的發放是由自治區新華書店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的要求和合同約定,將免費教科書直接發往有關學校。
學校驗收時如發現倒裝、缺頁、模糊不清等質量不合格課本,必須及時向當地書店提出更換要求,書店在收到學校更換要求一周內負責調換到位,確保學生正常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循環教科書作為學校的教學裝備,由學校集中管理,并分發給學生免費使用,不屬學生個人所有。假期學校要按照年級、學科做好破損教科書的淘汰、修補、消毒、入庫和統計工作,及時上報下學年需要補充的教科書的品種和數量,除新版、新修訂的循環教科書品種按100%征訂外,其他循環教科書各學校每學期補充和更新數不超過使用總數量的35%。
另據了解,自2003年秋季開始,自治區對南疆四地州各縣(市)、其他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邊境縣等56個縣的205萬名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實施免費提供教科書和免收雜費的九年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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