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獲悉,從2008年初開始至2010年11月,自治區發改委會同自治區財政、教育等部門分3個階段開展教育收費清理工作,共取消了32項教育收費項目,每年可為全區各類受教育者節省3.2億元,收費項目取消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據了解,此次清理旨在進一步整頓教育收費秩序,規范收費行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嚴格教育收費審批權限。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要求,今后,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押金、捐贈和捐資助學款,或者采取其他形式,變相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捐贈和捐資助學款,各地、各部門違規出臺收取與學生入學有關的“捐資助學款”等文件一律廢止。
自治區要求,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門要采取措施,保證教育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合法有效,要求各執收單位按國家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有關規定,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在學校、執收單位明顯位置予以公示,各級價格、財政、教育、糾風等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公示內容的審核、監督和檢查,確保公示內容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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