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參加居民醫保,大中專院校新生可享“特殊待遇”。
12月13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了解到,對于烏魯木齊市各類大中專院校招收的新生,入學時繳納的就是下年度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而他們的待遇享受時間卻是入學年的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新生繳納一年醫保費用,可享16個月的待遇。目前正值首府社保部門劃費時段,新生成功繳費后就能享受這一“特殊待遇”了。
據悉,首府烏魯木齊大中專院校學生參加居民醫保,由學校統一組織參保登記、繳納費用,待遇享受時間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保證大中專院校新生在入學當年的9月1日—12月31日期間能享受醫保待遇,因此政策規定入校新生待遇享受時間為入學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生先行墊付,到次年1月1日后,可持相關票據原件在醫療待遇審核科辦理報銷手續,報銷金額合并至一個年度最高報銷范圍內,即包含在25000元以內。畢業生在畢業后至畢業當年的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本地發生的可繼續持卡報銷;在外地發生的,可持相關票據原件在醫療待遇審核科辦理報銷手續,報銷符合條件的費用。
據悉,烏市社保經辦機構在今年12月1日、15日、30日分三次從參保居民指定的銀行卡內扣繳次年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保險費。為確保扣繳成功,參保居民應按烏市社保局提供的“銀行卡最低存款余額”,將應繳費款及時存入指定銀行卡賬戶。
目前,烏市約有14.6萬人參加居民醫保的大中專學生需要通過銀行劃扣費用。12月1日,該局已扣款成功的約9.3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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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如何繳納居民醫保
畢業生如果在校期間繳納了當年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在畢業后至畢業當年的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可繼續享受。首府高中、大中專院校畢業的學生,在畢業次年年初,由社保分局與畢業院校確認后,進行批量停保,被停保的畢業生正式就業后可繼續使用居民醫保號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改為參加個體靈活醫療保險,符合條件的,也可在社區或社保分局提出申請,繼續參加本市的居民醫療保險。
畢業生未就業要接續居民醫保的,可持居民醫療卡和今后繳費的工商銀行存、取款憑條、身份證復印件,到居住地社區辦理接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手續。不過接續后,對于成年人次年就不能再按照學生標準繳費了。
參保者終止繳費須申請停保
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在居住地發生變化、死亡、大中專院校畢業、在勞動年齡內就業,或者轉為參加個體靈活基本醫療保險的,以及連續兩年未繳納費用的,都需要辦理停保手續或由系統自動停保。
除學生參保者外,停保大致分為4種情形:參保居民在不愿意繼續參加居民醫療保險時,需要在社區、分局停保申請,并由分局辦理停保手續,如果不及時辦理停保手續,會造成費用被自動扣繳;參保居民在死亡后,其家屬應及時到社區或社保分局申請停保,各分局根據社區定期提交的轄區內參保已死亡居民名單,通過與轄區派出所確認,對醫療費用已結算完畢的辦理停保手續;參保居民連續兩年未繳納醫療保險費,第三年年初,系統會自動進行批量停保;參保居民因各種原因轉往外地工作、居住的,應按規定在工作地、居住地參加當地的居民醫療保險,在本市需辦理停保手續,否則會造成重復繳費。
需要說明的是,參保居民在自愿停保后又要參保的、轉為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個體靈活就業醫保后又要轉為參加居民醫保的,都要辦理續保手續,才能繼續參加居民醫保。
居民醫保轉保所需資料
城鎮居民醫保轉為靈活就業醫保所需資料:需在當前參保繳費機構辦理居民醫保停保手續,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張、近期免冠照片一張、本人工商銀行卡存款憑條,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登記表》。參保人當前的基本信息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時基本信息不符,或銀行卡號等信息發生變化,需要重新填寫《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代繳代付)申報表》,如果基本信息沒有變化,則只需要在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出的《參保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代繳代付)申報表》上填寫確認無誤即可,不需要重新申報代繳代付。
城鎮居民醫保轉為城鎮職工醫保: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在就業后,應先由個人在當前繳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居民醫保停保手續(停保時需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再由單位為其辦理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手續,并按月繳納保險費。單位辦理職工參保手續時,職工本人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一張(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一代身份證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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