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安全良好的學校教學環境,新疆從明年秋季學年開始,將為區內所有中小學、幼兒園配備保安人員。
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近日頒發的《關于加強自治區中小學、幼兒園保安人員配備工作的意見》中了解到,在2011年秋季開學前,全區所有的中小學、幼兒園應按不少于4名的標準配備保安人員。其中,在校人數達200人以上的學校,以及學校周邊治安環境較為復雜的中小學、幼兒園,須在2011年春季開學前配齊保安人員。
新疆教育廳介紹,配備學校保安人員的目的是加強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防范工作,預防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維護校園的良好有序。按規定,所有學校使用的保安人員都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安員證》或經當地公安機關審查合格。學校須為保安人員配備必要的安保防護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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