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09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各地、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自治區各委、辦、廳、局、人民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5號)及自治區人事廳、財政廳有關自治區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管理暫行規定的精神,現將我區2009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工作具體事宜安排如下:
一、報名條件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已取得會計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取得國家職業資格合格證書,符合國家相關專業職業資格考試文件中所規定的聘任范圍,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已聘任了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現從事會計及財務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在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報名。
烏魯木齊地區除自治區級單位和中央駐烏單位在以外,均由烏魯木齊市財政局組織報名。
自治區級單位和中央駐烏單位考生由單位負責審核報名資格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報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自治區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 地址:烏市明德路7號,聯系電話:2330162)。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2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填寫《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報名表》。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和自治區各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上述報名條件,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報名表》。
二、考試科目及方式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為21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三、考試地點和時間
考試地點設置在烏魯木齊市。
考試時間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北京時間)。
四、合格標準
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協調小組根據自治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國家合格標準,確定自治區當年參評的合格標準,符合該合格標準的由自治區會考辦核發合格證,該證在自治區當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中有效。
五、考試用書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預訂。
六、考試收費及分配標準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2]25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5元、考務費每人40元。報名費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按每人10元自留,專項用于報名工作有關支出。各地應于8月20日前將考務費及報名費其余部分上繳自治區會考辦。
收款人:新疆財政廳國庫處
帳 號:3002010109024911123
開戶行:工商銀行烏魯木齊市明德路支行
各地匯款時請在電匯單備注欄中注明“2009年高會考試費用”。
聯系人:楊小煒
聯系電話:(0991)2817414、2359414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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