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兵團2009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兵人考函[2009]19號
各師職改辦、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社廳發〔2008〕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號)文件精神,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將于11月14日、15日組織實施,現將有關考試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關考試政策
(一)考試設《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個科目。其中《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試成績實行兩年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能取得職業資格。
(三)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在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上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但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
(四)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經濟師職務。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11月14日0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11月15日0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四、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辦法
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根據報名條件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的“網上報名”窗口,填寫上傳個人相關考試信息并打印《報名申請表》(A4紙),按照提示要求攜帶相關證明原件及考試費用,到各相應的考試報名點確認交費。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 5月4日-5月27日
現場確認及繳費時間:5月20日-5月27日(每天上午10:00-13:00 下午4:00-6:00 節假日休息)
(三)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化方式管理,考生可以就近選擇,各報名確認點的地址及聯系方式打印在了《報名申請表》的上方。
五、考試用書的征訂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 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各師在受理報名時,可告知考生考試用書郵購地址,考生可自行訂購。
訂購單位:中國農業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 編:100026
聯系 人:洪兆敏 聯系電話:010-64194907
六、考試收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 號文件,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除此之外,給國家上繳費用,每人每科加收12元。
七、考點設置
原則上全兵團只設一個考點,考點設在烏魯木齊市。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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