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新疆將有62萬城市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免交學雜費,這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后的又一項重大惠民政策。
據自治區教育廳介紹,新疆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共涉及全區城市和縣級區的441所學校,其中公辦學校377所,受益學生人數為56.7萬人,民辦學校64所,受益學生人數為5.3萬人。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將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還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用。為此,新疆每年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補助資金就需1億零60萬元。
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趙德忠說,從今年秋季開學起,新疆各地要一律停止收取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學校只能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教科書費(不含按規定享受免費教科書的學生)、作業本、借讀費、寄宿學生住宿費,除此之外不得出臺任何收費項目,不得將免收的學雜費變通為其他任何形式的收費,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教育亂收費行為。
此外,新疆近期將停止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目錄管理,由學生直接在新華書店自行選擇,學校不得向學生統一收費和組織訂購教學輔導材料和用具。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受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將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并免除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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