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烏魯木齊市公安機關不再向社會開具戶籍證明后,2007年為嚴防“高考移民”在烏魯木齊市發生,維護烏魯木齊市考生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1月25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下發了《關于普通高考考生戶籍情況審核認定的通知》,對在我市參加普通高考考生戶籍審核認定工作做了進一步要求。
據了解,日前烏魯木齊市教育部門根據有關的規定,成立了烏魯木齊市普通高考報名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民宗委四部門主要負責我市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從即日起,凡是持有我市常住戶口,并在烏魯木齊市就學的考生,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由考生所在學校負責資格審核。凡學校對學生提供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或登記項目有疑問或不能確定的,求助公安部門進行進一步認定時,派出所應該積極配合,憑學校開具的證明予以戶籍認定,并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考考生戶籍情況審查登記表》上加蓋戶口專用章。
凡持有烏魯木齊市常住戶口,在外地就學的考生,憑本人所在學校開具的證明和學校填寫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考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由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戶政處負責戶籍審核,并加蓋戶口專用章。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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