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考試「1998」7號文件《關于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我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從2002年起,執行教育部頒發的調整后考試計劃。目前開設所有專業的計劃、大綱及教材均有較大幅度的變動,請各地市自考辦務必高度重視,并做好宣傳工作。
從2008年起停止使用《大學語文》(專科、本科)、《高等數學》(二)和公共政治科目舊版教材和大綱、教材命題,考生請到區自考辦訂購新改版教材。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后,按照原專業考試計劃合格的單科成績全部有效,并按照有關規定對應關系進行課程替代。
注有“”號的專業系部門委托開考專業,不接納社會考生報名。凡社會考生參加委托開考專業的考試,須經委托部門同意。
附件:西藏自治區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124次)課程與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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