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就業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財政部《關于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 (教師〔2010〕2號)文件精神,確保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新疆生源地免費師范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生)到我區中小學任教,鼓勵優秀高中畢業生報考師范專業,鼓勵優秀青年長期從教,鼓勵免費師范生到邊遠貧困地區任教,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編辦、自治區財政廳等部門組成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廳學生處,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自治區中小學任教。自治區教育廳牽頭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落實工作崗位、辦理派遣和接收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編辦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財政廳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和《師范生免費就業協議書》規定,自治區及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編辦等部門,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有空編的先使用空編,對滿編或超編的,由自治區和各地、州、市機構編制部門統籌調劑解決所需編制,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三、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于每年7月中旬前向各地、州、市發布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信息,各地、州、市要于每年9月底前向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崗位需求計劃,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全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及時向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公布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
四、自治區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用人單位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的供需見面活動,進行雙向選擇,為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所在地戶籍部門;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自治區教育廳,由自治區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城鎮中小學校任教。
五、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六、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期內,按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費師范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自治區教育廳通知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自治區教育廳負責自治區生源地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違約退還和違約金。
七、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是落實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重大戰略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中小學教師創造條件。
附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
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吐爾遜·伊不拉音自治區教育廳廳長
副組長:同繼敏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
文學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謝光德 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王富強 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自治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處,組成人員如下:
主任:米吉提·買買提 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處處長
副主任:趙明 自治區教育廳組織干部(人事)處處長
張子軍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
王冰 自治區編辦區直事業編制處處長
戴躍紅 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處長
成員:李欣 自治區教育廳組織干部(人事)處干部
馬永升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干部
楊文海 自治區編辦區直事業編制處干部
田雨鑫 自治區財政廳教科文處干部
趙鶴征 自治區教育廳學生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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