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辛曉青實習生趙玉龍)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作為必備經歷和重要的業績條件,同時,申報副高級和以下職稱人員論文不再作為必備條件……一系列新的評價標準將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評定引向更為理性和有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方向。8月22日,省人社廳召開全省職稱會議部署職稱改革工作,包括鄭州在內的改革試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今年將進行重大調整,明年全省推行。
明年全省推行
據介紹,鄭州、焦作、許昌三市已經就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開始了試點,今年,按照國家人社部的安排,我省將繼續在鄭州、焦作、許昌和省教育廳直屬學校進行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針對2012年試點情況,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進行了修改完善,新的評價標準將在試點市進行試用,明年將在全省推行。
“教好課、育好人”成職稱導向
首先是要引導教師立足課堂教好課,把“課”作為首要條件,要求具備規范組織的優質課、示范課和觀摩課。同時,對于實際講課能力強的老教師如果在評委會組織的講課答辯中被評為優秀等次也可視為符合要求。
引導教師育好人,加強學生管理,把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作為必備經歷和重要的業績條件。
另外,還要引導教師做專家型教師,多做一些對教育教學工作有益的研究,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發展學生特長,重視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不唯“論文”
職稱評定中的論文現象已經成為一種“怪象”,此次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進行了大膽嘗試。新的評價標準最主要的變化之一是針對職稱評審中論文要求過多、過濫的現象,對申報副高級和以下職稱人員論文不再作為必備條件,而是在工作經歷要求中引導教師多進行教學反思,通過反思對自己的教學經驗進行提升,更好地指導實際教學工作。
不比“競賽”
鑒于國家對義務教育階段不提倡學科競賽,且各學科之間不平衡,新的評價標準不再把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作為業績條件。引導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而不是把注意力過多地集中在個別尖子生、超常生身上。
教師、教管、教研區別對待
新的評價標準對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和教研人員區分,對兼課和兼任教學管理的人員申報身份進行明確,課時量符合要求的按一線教師申報,課時不足的按同級教研員申報。
對校(園)長單獨制定評審條件,對校(園)長的評價不只體現在教學能力上,更多地體現在教學管理和辦學效果上,體現培養和造就教育家的導向。
少先隊輔導員也可評職稱
自2013年起,在我省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增設“少先隊活動”專業,中小學少先隊輔導員可以申報“少先隊活動”專業職稱,其從事少先隊工作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與中小學教師在教學方面的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業績同等對待。在新修訂的評價標準中,把共青團、少先隊輔導員工作作為重要業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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