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和國際學術界均發生了因學術不端引發的撤稿事件,其中以南京大學梁瑩和哈佛大學皮耶羅·安偉薩事件最為典型。回顧以往的新聞報道不難發現,國內學術論文撤稿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韓春雨”“葉肖鑫”等撤稿事件一次次給中國學術界敲響警鐘。近日,科技部、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文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去“四唯”行動在“雙一流”的建設背景下,劍指不合理的人才評價制度,對國內學術界功利主義和利己主義思想可謂當頭棒喝,有助于學術不端等現象的解決。當前,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國內學者的論文發表中“唯數量”“唯級別”“唯國際”等現象非常突出。如何有效防止撤稿現象,避免學術不端,需要理性思考,更需要解決路徑。
我們通過分析發現,撤稿事件中涉及的論文之所以能夠發表,與學術論文“評價難”的事實有關。學術期刊方面,編輯和審稿人確實會因為專業領域不同或學術前沿無法有效把握等問題,無法對論文進行有效判斷。或因撰稿人影響力較強,或因論文所涉及領域具有前沿價值,或因論文范式較為規范等外部因素而用稿。國內比較常見的是因為人為因素,即審稿人或編輯與撰稿人相熟而用稿。用人單位方面,撰稿人所在單位的學術組織由于專業領域指涉狹隘等條件制約,往往沒有能力承擔驗證真偽、發現抄襲現象的重任;另一方面,撰稿人所在單位也常常存在幻想,想保護既得“學術成果”,不想走下神壇,起到了“助紂為虐”的負面作用。其本質是行政性思維使這些單位認同學術GDP,認同學術刊物級別,重視形式化的外在表現,忽視學術成果質量等因素導致的。當然,抄襲者在遭遇質疑聲音時,也可以打著正常學術爭鳴的旗號,以學科視角不同、研究范式或方法不同等原因,努力掙脫以期能夠蒙混過關。
同時,我們理性地發現,這些論文之所以能夠被撤稿,均起源于同行的質疑或舉報。這些質疑或舉報往往事實清楚,有理有據;往往不是個體行為,呈群體行為出現;往往是不斷地質疑,最終才使這些論文走下了神壇;往往借助媒體或互聯網,公開大量事實及數據,并在主流媒體介入后迅速解決。因此,借助發揮社會學術力量的監督作用,構建學術界的“同行評價”和“社會監督”制度,應是破解我國當前學術不端現象的有效路徑。
學術期刊方面,需要嚴格實施刊前雙向盲審和刊后讀者舉報制度,以促進“小同行評價”,畢竟“小同行”會很容易發現抄襲者或臆造者的馬腳,被抄襲的原作者也更愿意維護自己的學術權益,而期刊編輯和“大同行”審稿人卻很難發現學術不端的線索。用人單位方面,需明白學術不端帶來的長期名譽損害,應勇于開展自我批評與反思,以積極開放的心態開展學術不端自查自糾等內部調查工作。應徹底破除學術GDP思想和效率取向,將人才評價回歸學術組織,積極培育和壯大自己的學術組織,使學術研究少些功利,多些本真。同時積極吸納外部專家構建“小同行評價”,使內部評價行之有效地開展,極力避免“外行評價內行”“大同行評價失效”等現象。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保障知識產權的前提下,高校等學術機構應主動公開科研成果的主要信息,接受來自外部專家和媒體的社會監督。學術界方面應進一步鼓勵學術論爭,營造百家爭鳴的學術氛圍。一方面,促進相同和不同學科門類間學者的交流、討論、交鋒和爭論,以期對學術發展產生持續動力;另一方面,需不斷促進學術研究規范體系的建立,促使學術交流的暢通和高水平學術研究成果的涌現。高校等人才培養機構,應開展相關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使研究者明晰一旦踏入學術研究的大門,應以極高的學術自律要求自己,學術不端一旦發生,是不可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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