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前,市教委下發了《關于做好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標
堅持穩中求進,不斷深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完善考試招生管理制度,為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礎;
堅持招生考試工作陽光公平,規范招生考試行為,嚴肅招生考試紀律,實現平安中考目標;
堅持普職教育協調發展,努力為學生提供特色多樣的高中教育服務,滿足其對高中教育的選擇需求,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和考查兩類。
1、考試
考試科目
實行初中畢業與普通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七科,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實行合堂分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其余科目為閉卷考試。
考試安排
黔江區、涪陵區、南川區、綦江區、豐都縣等5個實施初中畢業生英語聽力智能考試試點區縣,其英語聽力智能考試時間定為:5月23、24、25日。(具體要求另文下發)
計分辦法
普通高中招生升學總分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英語聽力30分),物理80分、化學70分,思想品德、歷史各50分,文化考試總分700分;
中招體育考試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重慶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渝教體衛藝函〔2018〕6號)執行,以50分計入升學總分。
學生畢業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即各科成績達到學業水平考試試題分值的60%及以上為及格,70%及以上為良,80%及以上為優秀。
2、考查
考查部分主要指音樂、美術、實驗操作和學校開設的地方課、選修課、活動課等,由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提出考查方案,學校實施。各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
2018年初中畢業生的生物、地理學業水平成績以各區縣(自治縣)教委2017年組織的結業考試(以后均稱“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以等級呈現,作為學生畢業成績。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繼續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08〕7號)要求完成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報考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有2項以上達到“B”等以上,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全部達到“合格”或“C”等以上。各地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2016年入學的初一新生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渝教基〔2016〕9號)要求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四、初中畢業生畢業畢業條件
學科考試成績合格、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和“合格”以上、考查科目合格即可獲得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以下五種情況之一者,不能獲得畢業證書。
①有三科(包括學校考試、考查科目)及以上不及格者;
②語文、數學兩科均不及格者;
③綜合素質評價有一項為“D”等或“不合格”者;
④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者;
⑤在學校期間受過記過及以上處分,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
結業、補考
考試成績不及格或學生體質健康未達到標準,由學校組織補考,補考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補考仍不及格者,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2017年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參加所在區縣(自治縣)組織的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補考上學年不及格學科,成績及格,德、體合格,由原學校換發畢業證書。重慶市九年義務教育畢業證書由我委聯系統一印制,區縣審核,學校發放。
五、普通高中招生
1、報名條件
初中學業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試報名條件是:
具有我市戶籍和學校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三學生;2017年未獲得初中畢業證書或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未參加初中學業考試且處分已撤銷的學生;18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按《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規定,在渝就讀初中的歸僑子女,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畢業學校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暨高中招生(含聯招)考試。
具有連續兩年我市初中學籍的市外戶籍流動人口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初中學校所在區縣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含聯招),成績和志愿符合錄取條件,由該區縣所屬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2、報名登記
①全市初中畢業生基礎信息采集實行“一生一號”。考號為10位,編制方法由市中招辦統一確定。
②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名登記,往屆生在原畢業學校所在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登記。
③報考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招生的初中畢業生可兼報普通高中,聯招區縣的可兼報聯招;其他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與中等職業學校互不兼報。
④4月23日—25日全市初中畢業生分類別報名。學生基礎信息由區縣普通中學招生辦公室統一采集后,根據錄取進程情況,將報考中職學校的學生基礎信息提供給區縣中職招辦。
⑤今年聯招志愿填報繼續實行使用動態密碼綁定學生或其監護人手機號進行驗證登錄填報的辦法,同時,為了方便考生填報志愿,今年聯招考生仍然下發網上填報志愿密碼卡。
3、招生計劃
按照普職協調原則,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19.5萬人。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轄區內公辦高中學校辦學條件,合理核定招生規模,準確制定轄區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方案并報經我委審批后下達。各民辦高中學校要根據自身辦學條件,依法向各區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提交2018年高中招生計劃審批備案。
各區縣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并將招生計劃與學籍注冊管理掛鉤,嚴禁超計劃招生。擅自超計劃招生人數不得注冊高中學籍。
4、招生辦法
(1)指標到校
區縣屬市級重點高中(不含原市教委直屬重點中學)招收指標到校生按不低于50%,不高于70%的比例分配到轄區內的初中學校,并適當向農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學校傾斜。重點關注18個深度貧困鄉。嚴格控制分配到轄區市級重點中學本部初中的比例。
指標到校生的推薦、公示、錄取辦法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市級重點高中指標到校錄取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7號)文件執行。
(2)招生錄取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部分區縣聯合招生和其他區縣(自治縣)自行組織考試招生的辦法。聯招區縣的聯招學校招生由市教委組織閱卷招生錄取工作,其余高中學校的招生由區縣(自治縣)組織閱卷招生錄取工作。
(3)其他招生
①市教委批準的24所“培養體育后備人才試點學校”和12所市級重點中學市級學生藝術團高中招生按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②原市教委直屬中學面向自主招生區縣的招生辦法另文下發。
③根據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辦公室安排,今年繼續在重慶市十一中學面向全市招收100名符合條件的“海軍航空實驗班”學員。(具體招生辦法另文下發)
④重慶市實驗中學(原巴縣中學)作為“空飛”預備學員培訓基地,仍按有關規定面向全市招收40名飛行預備學員。(具體招生辦法另文下發。)
⑤重慶市兼善中學、重慶市紅旗中學承辦的“珍珠班”各招收50名家境貧困、品學兼優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其招生范圍和辦法按去年的相關文件執行。
(4)降分政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憑戶口及身份證;歸僑、華僑子女、臺灣籍考生憑市僑辦、市臺辦證明。以上情況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時降5分。烈士子女憑市民政部門證明參照有關優待政策執行。
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優待政策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5)聯招相關要求
2018年聯招學校數為77所
志愿填報
實行考后網上填報志愿。填報志愿為兩種方式:
一是填報志愿時,考生根據準考證號碼和報名登記時綁定的手機獲取短信動態密碼,輸入獲取的密碼后登陸系統填報志愿;
二是考生根據準考證號碼和“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中聯合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密碼卡”上的密碼登錄系統填報志愿。
6月16-17日,每日9:00~20:00,參加聯招的考生在家長指導下上網輸入準考證號獲取動態密碼(或密碼卡上的密碼)后登錄系統填報志愿,考生可以填報市級重點中學3所,其他區屬聯招學校3所,同時填寫是否愿意服從調配。考生及家長填報志愿時,一定要認真核對清楚并保存后再確定提交。在填報志愿的2天時間內,學生及家長均可進入系統更改志愿。填報時間結束后,網站關閉。
聯招區縣教委應當及時將網上填報志愿密碼卡發放到學生手中,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更不得私自刮開密碼,代替學生填報志愿。
聯招錄取
根據考生初中學業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填報的志愿和聯招學校招生計劃,由市中招辦劃定錄取線并組織招生學校進行錄取。
考生志愿不足的學校由市教委中招辦按“是否愿意服從分配”、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一調配。未被聯招錄取的考生退回學籍所在區縣教委中招辦參加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
(6)關于考試招生費用
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轉發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暨高中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渝教財〔2013〕59號)執行。
各區縣要加強對考試經費的管理,切實保證考試招生工作的需要。考試經費主要用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高中招生命題、考務(含監考、巡考、運送試卷、安全保衛等工作)、閱卷、招生錄取等各個工作環節,不得隨意開支和挪作他用。
六、工作要求加強領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強化管理。招生考試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環節多、任務重,各區縣教育部門務必要加強管理、精心組織。
加強宣傳。各區縣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教委門戶網站、主流媒體和微信公眾平臺等,多渠道多形式地宣傳招生考試政策、程序和實施辦法,使廣大考生和家長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政策和信息。
嚴肅紀律。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區縣和學校嚴禁提前組織招生、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嚴禁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變相賣生源等違規招生行為,凡違規招收的高中學生不得注冊高中學籍。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初三畢業學生的后期管理,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的自主選擇,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干擾學生參加中考和填報志愿。已被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和中職與本科貫通“3+4”分段招生錄取的考生,普通中學不再錄取。各區縣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對違規宣傳、違規招生、干涉學生志愿填報等行為要嚴肅查處。凡在考試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職瀆職等,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要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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