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錄和注銷規定
一、被錄取的新生要注意什么?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學校規定的時間,準時到學校注冊報到。凡不按時注冊報到的,由招生學校在錄取系統注銷其錄取資格,不予保留學位。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于7月15日前到招生學校辦理新生注冊報到手續;普通高中補錄的新生必須在7月20日前到招生學校辦理注冊報到手續。中職學校在統一投檔錄取時間(即7月24-25日)錄取的新生,須在7月31日前到錄取學校辦理注冊報到手續。各類招生學校錄取的新生須嚴格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注冊報到,具體時間登錄中考服務平臺查閱各校《新生注冊報到須知》。
二、注銷和補錄有哪些規定?
(一)普通高中的注銷、補錄
1.凡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新生不能退檔參加高中補錄。
2.凡已被普通高中錄取,而不按時注冊報到的學生,視作本人放棄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由招生學校在中招錄取系統注銷其錄取結果,并且不能再參加普通高中補錄,只可以參加中職學校錄取。
(二)中職學校的注銷、補錄
1.凡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要求放棄原錄取結果參加中職學校統一投檔錄取的,可在7月22-23日期間(普通高中補錄結束后,中職統一投檔錄取前)到區招考辦(基教科)或市招考辦遞交書面放棄申請(須有考生、家長簽名),辦理注銷手續,再參加中職學校的統一投檔錄取。
2.放棄原中職學校錄取并要求參加其他中職學校補錄的考生,由本人到補錄學校辦理注銷錄取和注冊入學的補錄手續。
(三)凡不按規定時間注冊報到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由招生學校注銷其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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