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何閱讀《2017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
北京教育考試院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編制的《2017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簡章》將刊登在北京考試報《中招特刊》上,作為全體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填報志愿學校(專業)的重要參考資料。簡章中既刊登了所有具有中招招生資格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要求,也刊登了與考生報考有關的政策、規定和辦法。全體考生在填報中招志愿前,應認真閱讀簡章中的每一部分內容,全面了解各類學校(專業)情況和特點,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中考中招政策和規定及學校招生計劃和要求,最終選定填報志愿學校(專業)。
簡章共分為前言、各類提前招生學校名單、名額分配招生學校名單及各類統一招生學校名單等內容。
首先,考生要詳細閱讀前言部分,有關報考條件、報考辦法、考試日期(時間、科目)、加減分政策、錄取辦法和填報志愿的注意事項等,前言部分均予以說明,特別是關于必須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學校(專業)的規定和各類學校的共性問題,如統一收費標準、填報志愿應注意的問題、提前招生報名測試時間和統一招生中加試時間的標注方式、對考生身體方面的要求等說明,考生要認真閱讀、正確理解、準確把握。
其次,考生先要通讀提前招生學校名單、名額分配學校名單、統一招生學校名單中刊登的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再根據自己的意向,重點閱讀自己初步選定學校刊登的詳細內容,如招生地區、男女生人數、住宿走讀人數、是否需要加試,重點閱讀特殊說明欄刊登的內容,如專業收費情況、普通高中招收特殊學生情況、各專業上課地址等。
最后,考生要了解更詳細的學校情況,可以撥打簡章中刊登的電話或登陸學校網址查詢。
總之,每一位考生只有通過認真細致閱讀簡章,才能合理選擇填報自己滿意的志愿學校(專業)。
2.今年北京市初三畢業生人數、各類招生學校計劃、招生規模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我市應屆初中畢業生預計為7.9萬人,其中本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6.6萬人,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1.3萬人;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模為8.1萬人,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約5.5萬人,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約2.6萬人,其中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0.9萬人,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規模0.7萬人,職業高中招生規模0.5萬人,技工學校招生規模0.5萬人。
3.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有哪些規定?
(1)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報考。
(2)具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屆生均可報名、報考。
(3)無本市正式戶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市應屆初三年級學生可以報名并報考相應學校。
①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報名并報考普通高中:
A.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門開具原北京下鄉知青子女身份證明的考生;
B.有區教委開具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的考生;
C.有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批準函(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員子女證明的考生;
D.有人民解放軍相關政治部門開具證明的隨軍子女考生;
E.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員子女考生;
F.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父母一方為北京市正式常住戶籍證明的考生;
G.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開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子女身份證明的非農業戶籍考生。
②有首鋼礦業公司開具的職工子女證明的河北省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并報考從石景山區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鋼高級技工學校。
③有中國化學工程第六建設公司北京分公司開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證明的非本市戶籍的考生可以報名并報考通州區普通高中及其他規定可以報考的學校。
(4)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精神,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升學申請并符合下列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名并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①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②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
③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三年;
④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或基本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
⑤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5)除上述所列情況外,沒有本市正式戶籍的學生可以報名借考。
(6)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4.哪些考生不能參加報考?
沒有本市正式戶籍,不能報考普通高中和職技類學校學生,可以報名在京參加借考,但不能填報志愿參加錄取。
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含休學生)不能報名、報考。
5.往屆生如何報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往屆生可以到戶籍所在區或原畢業學校所在區中招辦參加報考。
考生事先要與有關區中招辦聯系,并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名、報考等有關手續,按要求參加體檢、現場體育考試、報考和文化課考試。
往屆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戶籍在外省借讀回京學生如何報名、報考?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籍,在外省市借讀要求回京參加中考中招的學生要及時了解北京市中考中招的相關政策和規定,2017年3月31日前持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區中招辦報名,并按要求參加體檢、體育現場考試、報考和文化課考試。
外省回京參加中考考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7.學籍與戶籍不在同一個區學生如何辦理報考手續?如何參加體檢、考試和錄取?
有北京市正式戶籍,學籍(往屆生為原學籍學校所在區)與戶籍不在同一區的考生,可自愿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報考,但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報考。選擇回戶籍區報考的考生,其文化課考試和錄取均在戶籍區進行。回戶籍報考的考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回戶籍區報考的考生須在5月19日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2017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回戶籍區報考考生申請表》;5月24日8:30-12:00持本人戶口簿和中考報名號,到戶籍區中招辦辦理登記確認手續并交納報考費,過期不予辦理。
回戶籍區報考的在校考生應在學籍所在區報名,并建立電子檔案,參加體檢、初中畢業考試和體育現場考試,在原學校復習上課至中考;戶籍區中招辦負責向考生講解填報志愿和文化課考試等有關規定和要求,重發考生報名號,考生在戶籍區中招辦領取準考證,按規定考點參加文化課考試,領取中考成績,填報志愿并參加錄取。
如回戶籍報考考生在原學校提出申請后,未按時到戶籍區中招辦辦理確認手續,將視為回戶籍報考無效,考生不能回戶籍區進行報考。
非本市戶籍考生應在學籍所在區進行報名借考。
8.今年少數民族照顧加分政策有何變化?資格認定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今年少數民族照顧加分政策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給予照顧。
考生填寫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后,學校根據考生提供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對申請表各項信息進行核對,核實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并于4月18日登錄中招信息服務平臺,錄入考生轉出地區等相關信息。學校將蓋章的申請表、戶口簿復印件匯總后上報本區中招辦。各區中招辦核對申請表信息與學校錄入信息是否一致,核實無誤后在申請表上蓋章確認,將本區申請表匯總后于4月21日前上報考試院中招辦。市教委等有關部門對申請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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