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從長沙市教育局獲悉,2017年長沙市初中畢業藝術課程繼續實行全市統一考試,藝術(音樂、美術)學業成績由學業指標和基礎指標兩部分成績構成,其中學業指標占90%,基礎指標占10%。
學業指標測試,采取音樂、美術合卷,筆試的形式進行,總時量控制在60分鐘,總分100分。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基礎指標總分100分,由各初中學校成立評價小組,按要求計分。
據了解,本次初中畢業升學藝術考試依照導向性原則、科學性原則、基礎性原則、公平性原則,根據長沙市藝術教育教學的實際情況,學業指標成績是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藝術中考成績,全面檢測學生藝術素養;基礎指標成績主要考查學生藝術課程的學習態度、實踐過程,包括出勤率、平時作業完成、參與藝術活動情況,由各校音樂、美術教師自行評定。學業指標和基礎指標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美術成績和音樂成績各占50%,考試時間為2017年5月12日下午3:00-4:00。
學業考試成績(長沙市教育局上傳)和基礎指標成績(學校上傳),分別上報長沙市中考成績系統后,系統將按要求比例計算出分數,再根據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總分情況,以A、B、C、D4個等級形式呈現,納入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中招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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