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通知
實現國家助學貸款全覆蓋
北京4月11日電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11日共同發布通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等教育學生(含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資助工作,實現國家助學貸款全覆蓋,確保學生資助政策落實到位。
通知指出,進一步拓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覆蓋范圍,實現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培養單位全覆蓋,實現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全覆蓋。尚未開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的培養單位,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全面開辦,其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四部門強調,進一步提高資助精準度,要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確保其順利就學。在分配資助名額和資金時,不能簡單地劃比例、“一刀切”。各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較多的高校等培養單位傾斜。
同時,高校等培養單位在評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要采用科學合理、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助情況等內容時,不應涉及學生隱私。宣傳學生勵志典型時,涉及受助學生的相關事項,應征得學生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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