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和9日兩天,準備在京參加2017年中考的隨遷子女,應登錄考試院網站,提出升學申請,并填寫父母相關信息。
北京市考試院介紹,今年隨遷子女在京參加中考的條件為,其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在京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或養老保險)已滿3年(不含補繳),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
符合上述要求的隨遷子女,要向所在學校提供本人身份證、父母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父母及考生原籍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還要提供親子關系證明(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均可)。
考生網上報名后,考生和考生父母都要在學校打印的“隨遷子女申請信息確認單”上簽字確認。
附報名流程:
3月10日
學校依據“隨遷子女申請信息確認單”上相關信息初審。
3月14日前
區招辦反饋未通過初審考生名單。
3月24日前
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對提出升學申請的隨遷子女考生有關信息審核。
3月28日至29日
通過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工作居住證、學籍和社保信息審核的隨遷子女考生帶上學校打印的“審核表”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進行住所和職業情況審核。
3月30日
隨遷子女考生將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蓋章確認的“審核表”按要求交到學校。
3月31日
區中招辦完成審核結果錄入,下載審核結果通知書,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和家長。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中職校考試和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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