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駕車逃逸。急救人員5分鐘后趕到現場,胡某因傷勢過重被送醫院后死亡。(事實二)
交警對乙車進行切割,試圖將乙救出。此時,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與丁各自駕駛摩托車“飆車”經過此路段。(事實三)
丙發現乙車時緊急剎車,摩托車側翻,猛烈撞向乙車左前門一側,丙受重傷。20分鐘后,交警將乙抬出車時,發現其已死亡。現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事實四)
丁離開現場后,找到無業人員王某,要其假冒飆車者去公安機關投案。(事實五)
王某雖無替丁頂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給其5萬元酬勞,否則不答應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錢。王某第二天用該款購買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機關抓獲。(事實六)
關于事實四乙死亡的因果關系的判斷,下列選項錯誤的是( )。
A、甲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B、丙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C、處置現場的警察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D、乙自身的過失行為與本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正確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選項A、B說法錯誤。由于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因而存在多種可能性:如果甲的撞擊只是使乙遭受非致命傷,乙是因為受到丙的撞擊而死亡,那么,甲的行為與乙死亡之間就不存在因果關系;如果在甲撞擊以后,丙撞擊之前,乙就已經死亡,那么丙的撞擊與乙的死亡之間就不存在因果關系。刑事訴訟中的證明必須達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本案由于證據不足,以上兩種情況都無法排除。刑事訴訟在事實不清時,按照無罪推定原則,應當做有利于被告的處理:有罪、無罪不清的,按無罪處理;重罪、輕罪不清的,按輕罪處理,因此,應當認定甲、丙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都不存在因果關系。
選項C說法錯誤。從題目所給的信息來看,交警在處置現場過程中沒有不當之處,因此,交警的行為與乙的死亡沒有因果關系。
選項D說法錯誤。乙沒有駕駛資格,事發時只是略有超速,因而其雖然存在過錯,但過錯不嚴重。相反,與其撞擊的甲超速行駛,逆行進入對向車道,與乙駕駛的車輛發生激烈撞擊,導致乙被卡在車內無法動彈,乙車內黃某當場死亡、胡某受重傷。由此可見,甲的過錯非常嚴重。與乙撞擊的丙嚴重醉酒,并與丁各自駕駛摩托車“飆車”,猛烈撞向乙車左前門一側,致丙受重傷。由此可見,丙的過錯也非常嚴重。因而應認為,甲、丙的撞擊阻斷了乙自己的輕微過錯與其死亡的因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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