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關于2016年4月廣東省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省有關文件的要求,2016年4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4月16日、17日兩天進行。為確保我市2016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報考我省自學考試。在押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也可申請報考。
二、報名報考時間
(一)新生報名時間:
(二)互聯網及電話報考時間:
(三)東莞市自學考試現場報名報考點時間安排表
三、報名報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報名。
1、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進行。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www.stegd.edu.cn/selfec進行預報名,并選擇東莞市作為報名點。預報名成功后可得一個預報名號。
2、新生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和預報名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以上6個現場報名點進行攝像并確認報名資格。
(二)報考方式。
1、現場報考。考生可以在現場報考期間到以上6個報名點辦理報考科目手續。考試費按每科37元,統一用銀聯卡刷卡繳費。
2、互聯網及電話報考。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東莞市郵政儲蓄營業網點簽訂繳費協議,再通過互聯網及電話進行報考。
3、短信報考。
考生可以通過編寫短信報考。中國電信用戶:編寫11#準考證號#郵政儲蓄帳號#課程代號#課程代號#課程代號#課程代號發送至10622288
查詢報考結果:編寫12#準考證號碼至10622288(1元/條)
(報考成功、郵政儲蓄按每次收取2元手續費)。
四、其他
1、考生攝像必須到現場報名地點辦理,同一次報考不能選擇多地點、多方式進行。
2、領取單科合格證和辦理轉免考業務在東莞市廣播電視大學辦理。
3、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補領準考證的考生,請在現場報名期間到各現場報名點登記補辦準考證。舊生原12位號的準考證可繼續使用。從2013年4月開始,我省自學考試取消考生準考證時間有效期限的限制。
東莞市自考辦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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