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2015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鹽城實際,現就2015年鹽城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計劃管理
高中階段招生全市統籌,保持普職教招生比例大體相當。各縣(市、區)、各學校要進一步控制招生規模,控制班額,逐步達到省規定的教育現代化發展主要指標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令性分配到各學校,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全口徑計劃進行招生,任何地區、學校一律不得超計劃和無計劃招生。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技工等學校,下同)面向本市參加2015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計劃經市職業教育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后,由教育、發改、人社部門聯合發文公布;教育、人社部門在下達的職業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內審核審批并建立各職業學校新生學籍;財政部門按照市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招生部門核定的實際招生人數安排各職業學校免學費經費和生均公用經費。要逐步擴大五年制高職學校、三星級以上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對未達到三星級標準的職業學校嚴格控制并逐步削減其招生計劃。除省教育廳下達我市的高等師范、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招生計劃外,非我市緊缺、社會急需專業的市外職業學校原則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計劃。市內各職業學校更不得為社會職業培訓機構代報招生計劃和新生學籍。
中等職業學校面向未升學高中畢業生、青壯年農民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社會成員舉辦學歷技能“雙提升”招生計劃在相關部門指導下,由各校自主確定。各職業學校要進一步拓寬招生范圍,推動職業院校生源多樣化,在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同時,積極組織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青年、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進行中職學歷教育,實施學歷技能“雙提升”計劃,并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完善職業院校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相關政策。
中職與普通本科“3+4”項目是教育部在江蘇省開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試點項目,今年我市“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招生計劃,按省教育廳通知執行。
各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不得超過本校當年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如上級對擇校生政策有新的規定和要求,則按最新精神執行)。各普通高中要用好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科技社團招生計劃(該計劃包含在本校總招生計劃內,不另增招生計劃)。“國際班”招生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熱點高中招生計劃的分解工作,按規定比例將指標生計劃定向分配到當地初中,并制訂詳細的實施方案,所有縣(市、區)熱點高中定向指標分配到當地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須在招生前上報鹽城市教育局中教處備案。
江蘇省鹽城中學(地址:鹽城市解放南路199號)今年招生計劃數756人,其中統招生688人,統招生中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志愿的考生招生406人,面向其它縣(市)和鹽都區招生不超過282人(見附件);招收擇校生68人(擇校生不超過統招生數的10%),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志愿的考生招生40人,面向其它縣(市)和鹽都區招生不超過28人(見附件)。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辦學地址:鹽城市解放北路鹽中巷1號)招生計劃942人,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招生。鹽城市第一中學(地址:鹽城市西環南路6號)面向市直、亭湖區(不含鄉鎮)、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24人;亭湖高級中學(地址:亭湖區人民政府向東1.8公里)面向市直、亭湖區、開發區、城南新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80人;鹽城市伍佑中學(地址:鹽城市伍佑鎮東大街22號)面向市直和開發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生不超過200人,面向亭湖區填報該校志愿的考生招生不超過200人;其中統招生和擇校生比例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江蘇省鹽城中學在市區統招生計劃內安排203名定向指標生計劃,其中按照市區一般初中畢業學生數占市區初中畢業學生數的比例,確定鹽城中學面向市區一般初中定向指標招生數為42名,在符合定向指標生資格、且填報鹽城中學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定向錄取,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鹽城中學不含定向指標生的統招生分數線下40分。如有學校仍沒有學生被定向指標生計劃錄取,則在這42名計劃中調劑,按該學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1到2人(畢業生數150人以下的學校錄取1人,畢業生人數超過150人的學校錄取2人),按照上述辦法招錄后如仍有剩余指標,則調劑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標生計劃除42名用于市區一般初中外,其余161名用于在面上學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被錄取的定向指標生,收費按統招生標準執行。市區一般初中畢業生中符合鹽城中學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如報考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按錄取分數線下降20分達線后錄取,按鹽城市高級實驗中學收費標準執行。
二、招生報名審核
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報名與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相結合,報名工作由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按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通知執行。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和《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各省轄市中考實行考籍與學籍對應,凡未在當地取得應屆初中學籍的學生,均確定為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領取文憑。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一律在學籍所在校報名、參加中考,本市戶籍在外市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要回本市入學高中的,必須在中考報名前轉學至本市后,方可在轉入地報名、參加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本市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參加本市中考的學生。本市內學籍所在縣(市、區)和戶籍所在縣(市、區)不一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區域報名、參加考試,原則上應在學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愿并參加該區域學校的錄取;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回戶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愿、參加錄取,則不能參加學籍所在地區高中學校志愿的填報和錄取,考生和家長選定后須在中考報名時提出申請并同時填寫《鹽城市中考二次建檔填報志愿申請表》,申請取得二次建檔號的考生,仍使用原建檔號在學籍所在區域報名參加考試,但只能用二次建檔號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填報志愿、參加錄取,其原第一次建檔號在填報志愿、參加錄取時自動失效。
各地必須將中考報名信息與學籍管理系統信息、往年中考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確認具有填報定向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和往屆生等信息。考生必須在與學籍相一致的學校實際讀滿兩年以上且整個初三年級在學籍所在學校就讀,才具有獲得學籍所在學校定向指標生的資格。各初中校必須在校內公示定向指標生資格條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定向指標生錄取后如有舉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以作弊論處,取消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三、志愿填報
今年高中階段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江蘇省鹽城中學面向各縣、市和鹽都區招生的除外),志愿填報要求由鹽城市招生考試中心另行通知,由各地按中考志愿填報的統一規程和安排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愿之前,各地各學校要確保《中考指南》及時發放到每個初中學校每位考生手中,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指導。各地各學校要將各類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特別是民辦學校)及收費辦法等,在學生填報志愿前,通過召開家長會、地方媒體和校園網、公示欄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家長、學生公開,為學生填報志愿提供依據。
(一)志愿類別:
1.五年制師范學前教育專業免費師范男生。
2.四星級普通高中、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熱點高中、中職與普通本科“3+4”分段培養班。
3.五年制高等師范專業、三星級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對口高考班和五年制高職、技師高技班。
4.其他普通高中和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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