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教育局2015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意見
泰教發〔2015〕18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中學: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2015年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考試考查科目及表達形式
初中學生學業考試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一)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共10門。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分值均為12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分值均為100分;歷史、地理、生物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分值均為100分。除體育與健康外均實行閉卷考試。體育與健康按《國家學生體質與健康標準》及實施辦法進行測試,分值為100分。
各考試科目成績均用分數表達、等第呈現,設A、B、C、D、E五個等第。等第劃定設兩種方式,第一種是按考生實際得分占該科目滿分的比例劃定,得滿分的90%及以上的考生為A等,90%以下至80%的為B等,80%以下至70%的為C等,70%以下至60%的為D等,不足60%的為E等。第二種是按得滿分的比例劃定時,若A、B、C、D等分別不足考試總人數的15%、25%、30%、20%,則分別按上述比例劃定;超過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劃定,超出部分從E等中扣減。
“五四”學制的初二年級考地理,初三年級考歷史、生物,初四年級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六三”學制的初二年級考生物、地理,初三年級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與健康。
(二)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理化生實驗技能、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考查結果分合格、不合格。
二、考試時間安排
(一)文化課考試。定于進行,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表: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11日 (星期四) | 語文(8:30—10:30) |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8:00) |
6月12日 (星期五) | 數學(8:30—10:30) | 化學(14:00—15:30) 歷史(16:30—17:30) |
6月13日 (星期六) | 英語(8:30—10:30) | ? |
6月14日 (星期日) |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 ? |
(二)體育與健康。具體測試方案另行制定下發,5月20日前完成。
(三)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其它考查科目由縣市區指導學校組織實施,5月2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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