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部署2016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要求高校藝術團招生規模不得超過試點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招生原則上僅面向高校組建的音樂、舞蹈、戲劇類藝術團。
教育部要求,未設立藝術團的試點高校不能安排相應藝術團招生,不得招收與藝術團需求無關的藝術特長生。試點高校公示合格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藝術團招生計劃的兩倍。
教育部明確,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錄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一般不低于本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對于少數藝術團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的考生,高校可以適度降低文化成績的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的控制分數線,高校錄取此類考生的人數不得超過學校當年藝術團招生計劃的15%,按不超過擬錄取考生數的兩倍確定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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