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關于回避,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當事人申請擔任審判長的審判人員回避的,應由審委會決定
B.當事人申請陪審員回避的,應由審判長決定
C.法院駁回當事人的回避申請,當事人不服而申請復議,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人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審理工作
D.如當事人申請法院翻譯人員回避,可由合議庭決定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據此可知,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而非由審判委員會決定。
選項B錯誤。《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據此可知,陪審員也屬于審判人員的范圍,對陪審員的回避決定由院長作出,而不是由審判長作出。
選項C正確。《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選項D錯誤。翻譯人員屬于《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的“其他人員”,對翻譯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決定,而不是由合議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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