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刑期計算,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
A.甲被判處拘役六個月,其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54天的期間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過賄賂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其在監外執行的267天不計入執行刑期
C.丙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脫逃的78天不計入執行刑期
D.丁被判處管制,其判決生效前被逮捕羈押208天的期間折抵刑期416天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選項A說法錯誤。《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據此可知,甲被判處的是拘役,被監視居住的154天應折抵刑期77天。
選項B、C說法正確。《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選項D說法正確。《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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