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檢察官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 甲檢察官業余時間擔任某中學法制輔導員,在推辭無效的情況下收下學校付給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
B. 乙檢察官辦理余某涉嫌貪污案時,針對余某所在單位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以個人名義向該單位領導提出了改進建議
C. 丙檢察官下班后未及換下檢察官制服即趕往飯店宴請來訪的外地檢察院同學
D. 丁檢察官辦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時,對不配合調查的目擊證人周某實施了拘傳
【正確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檢察官職業道德的相關規定。
選項A錯誤。《檢察官法》第十八條規定,檢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審判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
選項B正確。以個人名義提出改進建議是可以的。
選項C錯誤。根據《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實行(廉潔從檢十項紀律)的決定》第一條,檢察官不得在工作日飲酒或者著檢察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
選項D錯誤。《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據此,拘傳的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證人不能進行拘傳。本項屬于非法采取強制措施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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